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建设及修缮工程检测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建设及修缮工程检测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1正常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建设及修缮工程检测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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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建设及修缮工程检测监测项目
标段(包)名称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建设及修缮工程检测监测项目
性质正常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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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6-******-04-01-******

投资项目名称

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建设及修缮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建设及修缮工程检测监测项目

标段(包)名称

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建设及修缮工程检测监测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育新路28号(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内)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番禺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该项目计划在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内新建及修缮改造校舍建筑,新建部分用地面积约*****.8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单体面积最大为9590.5平方米,最高高度为29.70米,最大跨度为8.4米,最高层数为8层;修缮改造旧校舍面积约 *****.52 平方米。本工程边坡工程环境等级二级,边坡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项目总投资约*****.70万元,工程建安费*****.******万元。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委托方要求出具检测监测方案,开展检测监测技术工作,并出具检测监测报告。根据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委托方要求配合做好检测监测信息化管理工作,配备能实时上传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数据实时上传(具体内容详见检测监测工程量清单、检测监测合同)。

招标内容

按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进行的相关检测监测项目,包括:

(1)确保基坑的顺利施工,做到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根据规范要求,在基坑开挖及地下室施工过程中,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承接本工程基坑监测服务,监测内容包括基坑结构水平位移、沉降、深层水平位移(测斜)、结构内力及支撑内力、地下水位的、竖直位移及基坑结构在外部施工前后期的现状调查等。乙方需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并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申报监测方案,并确保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核。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和建设进度。

(2)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检测项目、主体结构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同时也包括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成果报告。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须按规定上传至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其它政府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检测的要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根据本项目检测服务内容,中标人制定检测方案(含细化工程量清单),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各专业项目进行实际检测前,需将具体检测方案和工程量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擅自检测的,产生的相关检测费建设单位不予认可,由中标单位自负。中标人按照审批同意的工程量检测清单进场检测,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检测工程量须由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增加或减少计划表所列检测方法和数量。

(3)本工程所涉及的检测工作,中标人需要独立完成本项目70%以上的检测工作(主要检测工作需要由中标人完成),剩余的非主要检测工作,如中标人不具备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但分包的检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但分包项目的检测质量和检测工期由中标单位负责。分包合同原则上由中标单位与另一方签订。该部分检测内容纳入中标单位合同一并进行结算。(4)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建设周期为420日历天。服务期限:自甲方书面通知进场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元)

*******.6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其中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工程材料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沉降观测、位移观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监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勘察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3.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8投标人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标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1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8-23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23 0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12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

开标方式

线上线下同时开启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9-12 10:00:00

开标地点: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

招标人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135*****12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

发布责任人

何工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
    (盖章)省网公告-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建设及修缮工程检测监测项目.pdf
  • 招标公告附件[供投标人下载]
    (挂网稿)1招标公告-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建设及修缮工程检测监测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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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工程 检测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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