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大足区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大足区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发包公告
一、发包条件
大足区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工程名称)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24〕62号(项目代码:2407-******-04-01-******)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为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且已落实。发包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采取在备选承包商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建设地点:大足区。
2.2建设内容:修建蓄水池1座,修建安装500t/d 成品碳钢过滤池2座,厂区内管道安装更换165m (其中: φ250PE 管70m 、φ160 PE 管道5m 、φ110 PE管道30m 、 DN350球墨铸铁管60m), 厂区沉淀池闸阀安装更换24只, 安装出水加压设备2台(一用一备)。新建及改造供水管网 20.78Km(其中φ160PE 管0.65Km 、φ110PE 管 5.45Km 、 φ90PE 管0.6Km 、φ75PE 管2.7Km 、φ63PE 管 1.62Km、 φ50PE 管7.32Km、φ32PE 管2.44Km。 管道采用PE 管 1.6MPa。修建一体化管道加压泵房2座(配套加压设施及附 属设施)。
2.3发包范围:本项目相关资料所包括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建设内容为准。
2.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三、发包价格
(1)本项目发包价为*******.47元(大写:贰佰捌拾伍万壹仟捌佰贰拾捌元肆角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67 元(大写:肆万壹仟叁佰伍拾壹元陆角柒分)。
(2)本发包工程实行单价包干承包模式,该发包价依据重庆市水利局文件“(渝水建〔2021〕8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发布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工程机械台时费定额》的通知;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水建〔2021〕7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2006〕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水利局渝水〔2019〕55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改委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通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2018〕200号)。”关于颁发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等定额的通知;重庆市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公布重庆市水利工程2024年第一期人工费价格信息的通知》、采用(2021年)《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021年)《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人工单价:根据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水建〔2021〕7号” 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计算人工基价如下:
工 长 12.12元/工时
高级工 11.26元/工时
中级工 9.59元/工时
初级工 5.19元/工时
市场人工价格根据于重庆市水利工程2024年第一期人工费价格信息的通知确定:
工 长 12.12元/工时
高级工 11.26元/工时
中级工 9.59元/工时
初级工 5.19元/工时
(4)材料单价:工程所需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均在本地区购买,其主材基价按重庆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计算,主材预算价按照2024年第7期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价格(除税价))和市场调查综合确定,次要材料价格按发生时的信息价或市场询价确定。
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等分别按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施工用电:本工程施工用电为地方电网供电和自发电,计各占50%,计入输变电损耗和供电设施维护摊销费,施工用电单价为2.43元/kwh。
施工用风:本工程施工用风拟采用移动式空压机供风,施工用风单价为0.15元/m3。
施工用水:拟采用抽取,施工用水单价为2.31元/m3。
(5)取费:该工程设计造价的项目划分和编制方法依据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渝水建〔2021〕7号)及重庆市水利局文件(渝水〔2019〕55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施工机械台时费:施工机械台时费根据渝水建〔2021〕 8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进行计算;
(6)计税方式:按重庆市水利局文件(渝水〔2019〕55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计算。
(7)安全生产费按《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的通知》 渝水办建〔2023〕8号标准计取。
(8)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公开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纠纷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四、发包项目信息发布
4.1本发包公告于2024年 08 月 27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上发布。
4.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备选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五、承包商登记注册及报名程序
(一)承包商登记注册:拟参加抽取的承包商须在“2022年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库”施工类企业中,且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大足区限额以下施工类项目交易”系统中成功登记注册的承包商。
(二)网上报名程序:承包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大足区限额以下施工类项目交易”模块中按相关程序进行报名(详见操作指南),逾期报名的发包人不予受理。
六、报名截止时间和现场抽取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 日 09 时30分(以系统时间为准)。
抽 取 时 间:报名时间截止,相关人员到达抽取现场后进行抽取。
七、随机抽取程序
(一)发包人在大足区交易事务中心进行公开随机抽取。已报名的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可参加发包抽取现场活动(不参加现场抽取活动的承包商可以在自已的抽取账户中查看抽取结果)。
(二)抽取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包人通过系统展示本项目报名承包商的数量。
2、参与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应当不少于3家,少于3家的,应重新发包。
3、发包人先后三次进行网上随机抽取。第一次抽取到的承包商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二次抽取到的承包商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次抽取到的承包商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4、抽取结束后,抽取结果应经发包人、区发展改革委和区交易事务中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5、发包人宣布其它事项(如有)。
6、抽取结束。
八、公示
1、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中选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无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发包人应于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第一中选承包商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向未中选的承包商发出中选结果公告。
九、中选承包商提交相关资料
(一)中选承包商资格要求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22年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施工类企业,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承包商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承包商单位公章。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承包商单位公章。
4、参与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存在上述第(1)至(5)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应取消其中选资格,同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剔除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5、项目管理班子
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格式自拟,但内容必须载明项目经理、技术、安全、施工、质量等主要管理人员姓名、性别、职称、职务、执业资格等关键信息。同时提供人员相对应的岗位执业证书复印件和承包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2024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注:提供任命文件、人员相关证书和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加盖承包商单位公章。
(二)中选承包商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 排名第1、第2、第3中选承包商候选人应在公示期内向发包人递交一式叁份资格审查资料(格式按照发包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拟定)。
2、发包人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应认真对资格审查资料予以甄别核实,严格核查中选承包商主体身份。
3、排名第一中选承包商候选人未递交或逾期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中选承包商资格,发包人将上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剔除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排名第二、第三中选承包商候选人未递交或逾期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将失去依次确定中选承包商的资格。
4、发包人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185*****568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
十、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大足区属国有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选合同金额的10%;
3、提交时间:详见合同条款。
4、退还时间:详见合同条款。
十一、合同签订
发包人和中选承包商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发包文件)的内容一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当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合同。
十二、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计后支付审定金额的100%,由承包人按照审定金额的 3%存入发包人指定账户,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届满,承包人完全履行保修责任后30日内无息退还。申请支付前,承包商需提供合法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三、违约责任及重新发包
1.中选承包商放弃中选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提供虚假履约保函或不按约定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中选承包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应取消其中选资格,同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剔除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发包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后可以根据抽选结果顺序依次确定中选承包商或重新发包。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将严格实行现场考勤制度,对中选承包商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按资格审查资料中的任命文件承诺配备进行核查,发现有挂靠、转包、非法分包等非法行为的,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担保,并追究中选承包商相关责任,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十四、服务费
(一)代理服务费
根据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以该项目发包价格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00元;由中选承包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机构。
(二)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重庆数字大足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按大足发改〔2023〕10号文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全额缴纳。各供应商自行考虑在竞选报价中,不得单列。
注:缴费地点: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区旁,咨询电话023-********。
十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一环南路中段140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 系 电话:185*****56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泰锐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666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57*****453
标签: 供水保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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