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外聘兼课教师公告

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外聘兼课教师公告

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要,促进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兼课教师,承担部份专业课程,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有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安排的教学工作。

3.外聘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过本课程或相近课程的教学,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或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作经历)。特殊情况下,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

4.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条件

授课周数

授课周学时

联系电话

1

基础教研室

语文

2

具备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

17

12

189*****772刘主任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填写《锦州市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详见附件1),连同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相关专业实践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至邮箱**********@qq.com。

(三)学校收到报名资料后将进行资格初审,并告之资格复审时间。

四、聘用程序及待遇

(一)聘用程序:应聘人员带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技能测试。

(二)实行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待遇:为确保教学质量,外聘兼课教师任课一般不得超过18学时/周,按实际所授课时发放课酬。

附件1: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

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外聘兼课教师审批表

20 ——20 学年第 学期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历


学 位


职称


现工作单位


所从事工作


工作简历


工作成就


拟任课程


授课班级


周学时


总学时


教研室主任: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校务办公室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学校行政办公室、教务科、教研室各存一份。

2.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电子版。


标签: 教师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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