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医药山东承运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医药山东承运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医药山东承运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医药山东承运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ZB********* ,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磋商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医药山东承运外包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药品等的零担、整车直递和冷藏车运输服务,服务区域为济南至全国。
预算金额:70万元(含税)。
合同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能够提供运输类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提供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连云港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响应。(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运输等相关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10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物流运输类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在35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结算发票复印件。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1供应商承诺能提供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车辆(使用年限8年以内)。包括但不限于:4.2米、6.8米、7.5米、9.6米封闭式厢式货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8 月 26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89*****330@163.com)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张天洋,电话:189*****330)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连云港山东承运标书费) ”。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 日 9 时 45 分。
5.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709(大会议室) 。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9号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518-********
电子邮箱: **********@qq.com
磋商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7楼
联 系 人: 张天洋 范涛 贡苗苗
电 话: 189*****330
电子邮件: 189*****330@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2024 年 8 月 26 日
标签: 医药山东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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