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钟村司法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钟村司法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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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钟村司法所 发布时间:2024-08-26 15: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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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钟村司法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钟村司法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7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按合同履约开始日期为准 | 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法律诉讼服务,服务期1年。1. 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需要符合《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和《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穗府办规〔2017〕12号)对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的要求。2. 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受聘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受聘律师事务所需组织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法律服务,至少需指派4名执业律师为服务团队固定成员,其中一名律师负责人须具有至少10年以上执业经验和2年以上为政府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团队其他律师须具有至少2年以上执业经验和1年以上为政府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2)受聘律师事务所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3)受聘律师事务所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4)对受聘律师的其他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品行良好;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身体健康,具备突出的处理政府调解、处置突发群体性纠纷、诉讼等工作经验及能力,能够切实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收到通知后1个小时内能够到达现场,确保服务的时效性。3. 代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法律事务。4. 诉讼案件律师代理费用为一年总额不超过50万元,按实际委托案件数量计算,案件数量不限,达到中标人报出的投标总额限额后,中标人应继续代理采购人的诉讼案件并不再另外收费。律师代理费用包含该案件的法院各审级代理费用。5.支付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诉讼代理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因本项目为财政资金支付项目,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部门办理财政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包含财政部门审批时间),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财政部门提交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甲方已按期付款。因财政审批导致的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6.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律师代理费:按宗收费,一审案件代理费以6000元/宗为基准单价报价计算,案件开庭前当事人撤回起诉的,代理律师未出庭的,律师代理费减半收取;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审审级收费。7.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律师代理费:按宗收费,一审案件代理费以6000元/宗基础费用加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的总额为基准单价报价计算,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具体为: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免加收;10万-50万(含50万元):6%;50万-100万(含100万元):5%;100万-500万(含500万元):4%;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3%;1000万-2000万(含2000万元):2%;2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0.5%。案件开庭前当事人撤回起诉的,代理律师未出庭的,律师代理费减半收取;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审审级收费。 | 1 | 500,000 | 项 |
2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按合同履约开始日期为准 | 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法律服务,服务期限1年。1.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需要符合《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和《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穗府办规〔2017〕12号)对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的要求。2.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受聘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受聘律师事务所需组织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法律服务,至少需指派4名执业律师为服务团队固定成员,其中一名律师负责人须具有至少10年以上执业经验和2年以上为政府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团队其他律师须具有至少2年以上执业经验和1年以上为政府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2)受聘律师事务所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3)受聘律师事务所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4)对受聘律师的其他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品行良好;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身体健康,具备突出的处理政府调解、处置突发群体性纠纷、诉讼等工作经验及能力,能够切实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收到通知后1个小时内能够到达现场,确保服务的时效性。3. 提供法律咨询,就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钟村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必要时须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按政府要求,对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上的论证;4. 参与处理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钟村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5. 负责涉及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钟村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各种民事、行政案件诉讼材料的接收、应诉工作,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6. 审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钟村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出具审查意见;7. 参与对群众涉及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的处理;8. 负责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钟村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的各项涉法问题的项目、决策提供法律可行性分析意见和报告;9. 参与领导接待日的群众接待工作;10. 代为起草规范性文件,或对街道办事处起草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11. 协助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钟村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培训;12. 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钟村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钟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钟村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13.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钟村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委托的行政复议、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4. 律师事务所在每个工作日需派遣一名登记备案的律师(须固定)常驻钟村街道办事处办公,办公时间与政府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一致,办公条件由采购人提供。15. 律师日常审查政府对外签订的合同,尽快处理,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回修改的以再次送审时间起算)。16.派遣律师的管理约定:(1)受聘律师事务所需派遣1名律师(须固定)常驻钟村街道办事处办公,办公时间与钟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一致,为工作日政府上班时间,办公条件由钟村街道办事处提供;(2)对受聘律师事务所派遣的常驻律师实行双重管理:工作任务上由钟村街道办事处分配、管理、领导;劳动关系包含工资报酬、五险一金、奖金福利等由受聘律师事务所负责;常驻律师不配合钟村街道办事处的分配、管理,钟村街道办事处有权要求受聘律师事务所重新派遣常驻律师,受聘律师事务所须配合指派新的常驻律师进驻钟村街道办事处。(3)派遣常驻律师应该确保工作时间在岗在位,每个月第二次起迟到一次30分钟以上的扣日常法律服务费200元,每旷工半日扣日常法律服务费600元,旷工1日扣日常法律服务费1000元。累计旷工3次(包含3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以律师事务所严重违约影响合同履行,予以解除合同。(4)常驻律师驻钟村街道办事处办公期间,代表采购人服务群众,要注意形象,要热情服务群众,不得与群众起争执,如因服务态度不好被投诉(特别是*****热线)查证属实的,每次扣日常法律服务费1000元,投诉3次以上(包含3次)且属实的,采购人有权以律师事务所严重违约影响合同履行,予以解除合同。 | 1 | 250,000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26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陈小姐 ********
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钟村司法所
2024年08月26日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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