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2024年区内道路集中整修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2024年区内道路集中整修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区内道路集中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06元

三、服务内容:

为应对紧急任务处理和项目施工等特殊情况的需求;为做好对各节日、重大活动及大型检查;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为做好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城区防涝排渍;为做好市区交办的各类维护作业及城管数字化等工作,现对长沙市开福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区内道路集中整修维护服务和对修整、修复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渣石及垃圾等外运至垃圾集中处置点的相关服务进行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

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四、租赁设备清单:

序号

机械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元)

备注

1

破除破损路面及路面基础、渣土外运(浏阳河以南、以西)

m3

58

155.30

9007.4

平均运距19.5km

2

破除破损路面及路面基础、渣土外运(浏阳河以北以东、捞刀河以南)

m3

58

136.30

7905.4

平均运距14.5km

3

破除破损路面及路面基础、渣土外运 (捞刀河以北、中青路以西、星沙联络线以南)

m3

200

119.20

*****

平均运距10km

4

破除破损路面及路面基础、渣土外运(中青路以东、星沙联络线以北)

m3

60

98.30

5898

平均运距4.5km

5

铣刨沥青路面

m2

8000

15.00

******

沥青砼路面铣刨5cm以内(含机械进出场费)

6

环卫车外运其他渣土

m3

60

100.00

6000

10t环卫车,计运输费用

7

平板拖车组

台班

10

2209.90

*****

装载质量60t

8

平板拖车组

台班

20

1926.31

*****.2

装载质量40t

9

履带式单斗挖掘机

台班

62

1619.76

******.12

液压,斗容量0.6m?

10

推土机

台班

2

1994.33

3988.66

履带式推土机,功率105kw大

11

光轮压路机(内燃)12t

台班

2

1477.70

2955.4

12

光轮压路机(内燃)18t

台班

2

2033.77

4067.54

13

轮胎式装载机

台班

2

1938.12

3876.24

ZL50D

14

沥青摊铺机

台班

2

6246.05

*****.1

摊铺宽度2.5m-13m 15t

15

摊铺机摊铺沥青、压路机圧实

*****

13.50

******

super130摊铺宽度2.5m-13m 15t

12t内燃压路机

18t内燃压路机

16

叉车租赁费

台班

6

1000.00

6000

17

机械操作手人工费(摊铺机、挖掘机、铣刨机等机械设备)

工日

10

600.00

6000

租赁成交供应商相关设备操作手,操作采购人本单位现有机械设备:①铣刨机W100H;②6T挖掘机凯斯CX58C(含破碎锤TNB-5M);③挖掘装载机(凯斯580N-2WD);④小型铣刨机XM50;⑤摊铺机PR452L

合计

******.06

注:机械设备使用时间按累计时长计算,累计使用8小时为一个台班。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五、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范围内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六、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机械设备租赁通知后,人员及机械设备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到达任务现场。

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须合理配备相应设备,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投保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滑移装卸机”及“铣刨机”机械操作人员的“建设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并提供该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投标人与该人员签订的正式劳动/劳务合同

3、成交供应商应该与所属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操作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承包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完全承担。

4、所租赁设备由成交供应商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投保人须承诺中标后10日内提供自有相关机械设备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机械设备的有效租赁合同,承诺函格式自拟)。

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6、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供应商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成交供应商负责到活动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8、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租赁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9、成交供应商须加强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10、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持证上岗的相关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内部培训。

11、质量保证

11.1列明租赁活动中所有的详细人员安排。

11.2列明在整个租赁服务实施过程中需要采购人配合和协调的事项。

六、验收标准

七、验收标准:

按照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开财发【2024】6号)》的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验收主体:采购人为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

2、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由采购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不少于3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

3、验收时间或条件:采购人对每次下达的整治任务进行跟踪监督,每次任务都必须形成签证报告单(报告单内容包含人工和机械的实际使用数量、施工前后的对比照片或实施中照片、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等内容)。

4、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验收。在签订合同后,每季度验收一次,采购人根据每次项目实际发生服务内容情况,由成交供应商每月汇总后提交书面验收报告(报告单内容包含人工和机械的实际使用数量、施工前后的对比照片或实施中照片、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等内容),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完成验收。

5、验收程序:

(1)启动验收程序: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购人制定验收方案,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先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提供服务内容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2)成立验收小组:本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不少于3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事宜以及验收方案的确认;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对验收方案进行签字确认并出具确认验收书;

(4)实施项目验收:采购人确认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严格按照验收方案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详细列明各项内容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确认;

(5)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项目验收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将验收相关资料胶装成册提交采购人归档保存。

6、验收内容及标准:

(1)按采购人对每次下达的整治任务进行跟踪监督,每次任务都必须形成签证报告单(报告单内容包含人工和机械的实际使用数量、施工前后的对比照片或实施中照片、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等内容)进行验收;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保证道路的平整度、密实度排水性能等均满足相关要求并应对修复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工艺流程进行施工,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温度、湿度、压实度等因素,确保施工质量;

(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施工及渣土、渣石、垃圾的外运任务。

7、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在验收过程中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争议提出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材料,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果可经双方同意后提交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裁决。

8、双方权利义务:

采购人:

(1)采购人有权利享受到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相应的服务,且同时须履行合同按时付款的义务;

(2)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退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3)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逸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4)采购人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成交供应商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5)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按采购人要求指派人员及机械设备到达任务现场后,因采购人或天气及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无法施工或施工中途停工的,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人员及机械设备费用。

成交供应商:

(1)成交供应商应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积极履行相关服务,未按要求进行或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应根据采购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成交供应商对于验收结果有权提出异议;

(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机械设备租赁通知后,人员及机械设备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到达任务现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采购人将对此次任务不予验收付款,如出现三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或无法施工,采购人无须支付此次任务的所有相关费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责任全权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因此导致采购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而造成采购人各项考核或评价受到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并扣除当季度应支付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对市容环境造成影响,导致采购人各项考核或评价受到影响两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七、其他要求

八、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根据每季度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以及每季度考核结果按季度据实结算,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支付款项。即季度结算金额=成交单价×实际发生量×季度考核评价结果对应的付款比例,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06元。

3、本服务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九、考核细则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约,每季度采购人组织一次履约评价。

2、考核标准(满分10分制)

a、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机械设备租赁通知后,人员及机械设备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到达任务现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采购人将对此次任务不予验收付款,且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5分、第三次直接终止合同。

b、成交供应商未按指定时间段提供服务且不及时与采购人联系说明情况的每超过1小时扣1分。

C、服务响应时间未满足采购人需求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况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每季度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按照所扣的分数进行考核评级,无扣分的评为A级;扣分数在1-5(含5)分的为B级别;扣分数在5分以上的为C级。季度考核评级被评定为B级的,采购人将进行约谈并扣除结算当季度应支付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对季度考核评级连续2次被评为B级或全年评级中出现2个B级或季度考核评级有出现1个C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十、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内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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