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能源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中铝宁夏能源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EPC)总承包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发改委核准(阿发改审批核字【2015】176号),建设单位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代建管理。项目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以总承包(EPC)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工程位于阿盟南部、贺兰山西侧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罕镇巴兴图嘎查,场址范围东经105°27′35″~105°34′35″,北纬38°00′17″~38°06′10″。项目区域海拔高度在1460m~1520m左右,占地约55k㎡,区域内地势相对较为平坦,工程场址区距阿拉善旗约100km,距宁夏银川约110km。场址临近省道,对外交通方便。

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风资源资料收集并取得土地预审、勘察定界报告、压覆矿产查询、地质灾害评估、环评报告编制、水保方案、稳评报告、能评报告等各项审批文件。本期装机容量为200MW,安装80台2.5MW风机,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及220KV送出线路(暂按102km计)。

2.2 建设工期要求

本工程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2017年9月30日前全部并网发电。

2.3 招标范围

以EPC方式总承包项目工程,承包方负责并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设备采购和供应、施工、安装、调试、监理、造价审计、验收、消缺、并网接入并完成240h试运行、项目移交,在招标人(建设单位)配合下取得相关证件及手续等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和投资:电网接入、勘察(地形、地质、微观选址)、风机及箱变基础、道路(风机检修、进场、场区)、场内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对侧间隔(电网)、场内建筑等设计。

(2)本工程设计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包括风机、塔筒、箱变、升压站一二次设备、集中监控安防系统、场内线路、送出线路、对侧间隔等所有相关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接入设计和并网要求),施工电源、供水工程、消防设施及临建建设(办公及生活设施依托发包方现有设施),所有土建施工,所有设备的安装、试验、调试,风场整体240h 试运行、项目移交,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消缺等全过程工作;

(3)配合招标人(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的概算及各单项工程的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工作;

(4)受招标人(建设单位)委托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如地方施工备案手续、施工许可证、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

(5)受招标人(建设单位)委托完成征地、用地补偿、水保补偿、土地证办理等工作,由招标人(建设单位)负责协调;

(6)受招标人(建设单位)委托办理接入设计及并网相关手续,并通过验收,配合业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7)受招标人(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工程完工后的各项单项验收(包括环评、水保、消防、安全评价等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项目审计、后评价相关工作。

(8)项目相关资产移交、技术资料移交、人员培训。

(9)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监理由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选择监理机构。

(10)本工程实施全过程造价审计。造价审计机构由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选择。

3.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投标人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具有累计200MW以上风电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

3.3投标人中的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承担风机制造职责的风机制造商应具有3年以上设备生产及管理经验,并应全部通过国内认证及测试,有两年以上国内外安全稳定运行业绩。

3.4投标人中的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承担调试职责的调试单位应具有发电工程类调试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不少于2项类似风电工程业绩。

3.5投标人中的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承担工程施工职责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不少于2项类似风电工程建设业绩。

3.6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3.7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情况。

3.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为准)。

3.9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资格。

4.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联合体成员应符合相应资质条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 2 日至2016年9月 6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报名表填写要求请见6.2)、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企业业绩(须附合同)、联合体协议(附联合体成员相应资质、业绩等)等资料********9@qq.com">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03@qq.com邮箱报名,邮件标题必须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发送后需电话核实。

6.2报名表填写要求(如不按此要求填写报名表,将不予以报名,所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1)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报名表需详细填写每一项(业绩需在表格内逐条列明,所附项目业绩合同需与报名表上所列业绩一一对应),禁止出现“详见附件”、“详见报名资料”等字样;

(3)报名表需提供可编辑文档及盖章扫描件。

6.3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东

9.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鑫宁、刘川平

电 话::****-*******/177*****376/177*****357

邮 箱:********03@qq.com

2016年9月 1 日








标签: 总承包 风电 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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