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与信息化建设项目便携式γ谱仪采购招标公告

仪器与信息化建设项目便携式γ谱仪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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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仪器与信息化建设项目(便携式γ谱仪)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8-27 至 2024-09-02
撰写单位: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孙凌飞
(仪器与信息化建设项目(便携式γ谱仪)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仪器与信息化建设项目(便携式γ谱仪)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仪器与信息化建设项目(便携式γ谱仪)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50,000.00
最高限价(元):1,450,000
采购需求:

1台

1.用途

主要用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时放射性核素识别与定量测量。

2.配置要求

2.1 高纯锗探测器 1套;

2.2 谱仪,包括:制冷器、多道分析器 1套;

2.3 谱分析软件 1套;

2.4 电池四块

2.5 推车 1套;

2.6 可拆卸冷指 1套;

2.7 数据处理器 1套;

2.8 数据输出打印设备 1套;

3.技术要求

3.1探测器类型:P型;

★3.2能量响应范围:40keV-10MeV;

★3.3相对探测效率:≥40%;

★3.4能量分辨率:≤2.0keV@1332keV;≤1.0keV@122keV;

★3.5MCA道数:≥64K;

3.6峰康比:≥63:1;

3.7核素库:≥200种;

★3.8制冷方式:电制冷(野外)和液氮制冷(实验室)。同时,加配可拆卸冷指,满足与现有实验室屏蔽及冷却系统搭配使用;

3.9支持电池热插拔

3.10制冷时间:25℃时从常温冷却至工作温度≤8小时;

3.11搭载方式:带屏蔽体推车;包括不少于20mm和40mm铅屏蔽各一套。

3.12操作软件:

3.11.1中文操作系统,涵盖谱获取、控制、分析和报告等功能;

3.110.2自动计算峰面积、自动扣本底、重叠峰解谱、自动衰变修正等功能;

3.11.3 支持浏览器访问多道分析器;

3.11.4 具备自动或手动谱图剥离功能;

3.11.5 具备质控功能(本底、效率质控图等);

3.12 数据处理器:便携式数据处理器;内存≥16G;硬盘≥1T;

3.13 数据输出打印设备:激光打印;

3.14 工作环境条件:-20℃-5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0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的要求,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16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白龙江街46号
联系方式: 185*****106
邮箱地址: lnhzgc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经理、刘经理
电 话: 185*****1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便携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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