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业务用房内部装修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业务用房内部装修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河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业务用房项目已由根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根发改投字【2016】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根河市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根河市。
2.2建设规模:
(一)装饰(吊顶)工程:面积997.94平方米;
(二)安装(照明)工程:面积997.94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267,544.00元。
2.5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根据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工程招投标操作规程,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室内装饰丙级以上(含丙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室内装饰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人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河市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
根河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业务用房项目内部装修工程
01
26,754.00元
****************52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163邮箱hlbejs@163.com密码:gh********288(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月 13日15时00分,地点为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根河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在ghcqjyzx@126.com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指定ghcqjyzx@126.com邮箱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6年9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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