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物资招标公告

宣传物资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兴宾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作《来宾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宣传物资项目

2.项目内容:制定一批宣传物资包括宣传栏喷绘、长柄广告扇、无纺袋子、围裙。

3.采购预算资金控制额度:1.45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5.询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5日下午18:00。

二、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规格材质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宣传栏喷绘

高清喷绘2.4m*1.2m

26

附设计效果图

2

长柄广告扇定制

PP塑料

3000

附设计效果图

3

定制袋子

无纺布

3000

附设计效果图

4

定制布围裙

无纺布

1000

附设计效果图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报名此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与采购货物相关要求

1.供应商需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和“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确保质量和服务质量。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价格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报价时须写明产品名称、规格材质、单价及总价,以及交付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5日内。

五、报价提交材料及具体要求

1.提供本项目报价方案;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4.报价材料要求密封送达。信封上注明报价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方式

只接受现场递交资料报价和邮寄资料报价方式,其他方式不予接受。

七、其他说明

1.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人:吴柳丹,电话:0772-*******,邮政编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视为无效报价。

3.各参加单位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候审及报价,符合资格报价单位中低价中标。

4.来宾市兴宾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物资 设施管理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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