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通州营运生产用房办公显示屏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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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通州营运生产用房办公显示屏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8-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通州营运生产用房办公显示屏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通州营运生产用房办公显示屏设备项目(招标编号:HX-*********-089)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两家显示屏供应商为北京分行通州营运生产用房提供办公显示屏设备:

  标包号

  分包名称

  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1

  LED一体机、智慧屏、会议平板等产品

  详见采购清单

  包2

  全彩LED工程屏

  详见采购清单

  注:(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单独投一包或两包同时参与,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包。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包中均排名第一,则按照标包顺序确定中标人。

  (2)交货期:到货时间以招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到货,根据招标人需求安排到货节奏。到货后30天内完成所有中标产品的安装、调试、调配、补货、现场清理等所有工作。安装地点为招标人安装现场指定位置。

  (3)本项目签署单价合同,产品至少提供1年原厂售后维保服务。维保期是从约定的送货、安装、调试全部结束之日起计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满足:

  包1:须提供智慧屏(75寸、85寸、100寸)、会议平板(65寸、75寸、86寸、98寸)、LED一体机(120寸、138寸、165寸)、COB一体机(165寸)和网络多媒体控制核心产品的原厂唯一授权书。

  包2:须提供全彩LED工程屏的原厂唯一授权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4.2.1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hxzhaobiao.hxdi.cn)完成供应商注册,并进行供应商登陆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标书费缴纳(标书费发票可在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自行下载);

  4.2.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4.3文件获取:投标人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以下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邮箱(详见7.联系方式):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人财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4文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北甲地路2号院北京邮储大厦南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四层十六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95号尚信商务5层

  项目负责人:杨敬武,李桂媛,杜明慧,杨佳祺,薛佳丽,赵亚星

  项目联系人:赵亚星,158*****708

  项目联系邮箱:zhaoyaxing.hx@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北京市

标签: 用房 营运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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