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新建报告厅安装LED大屏和音频扩声系统招标公告

高级中学新建报告厅安装LED大屏和音频扩声系统招标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藏财采办〔2020〕205号)中"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规定,该项目投资未达到分散采购和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项目采购办拟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招标代理机构报价,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历史业绩,结合报价,现场由比选委员会打分确定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南木林高级中学新建报告厅安装LED大屏和音频扩声系统项目。
(二)项目内容:南木林高级中学新建报告厅安装LED大屏和音频扩声系统项目。
(三)项目实施点:日喀则市南木林高级中学。
二、项目法人
由日喀则市南木林高级中学担任项目法人,法人代表为欧珠同志。
三、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南木林高级中学新建报告厅安装LED大屏和音频扩声系统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2.服务周期:45日历天。
3.项目总投资:南木林高级中学新建报告厅安装LED大屏和音频扩声系统项目资金为29.*****万元。
4.资金来源:生均公用经费。
5.资金到位情况:本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四、此项目最高控制价
根据学校项目采购办对此项目的工作量和招标代理计费惯例,最高控制价设为项目中标价格的1%。
五、标段划分
划分为一个标段。
六、项目工期
45日历天。
七、比选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相关类似业绩;
3.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八、比选方式
1、由日喀则市南木林高级中学后勤服务中心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意向性公告。
2、代理机构按照相关预算和最高限价金额进行报价。
3、代理机构申报表的附件中统一附商家单位服务承诺、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4、比选代理机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放入文件袋中密封,待比选会议现场所有比选单位提交后,统一拆封,在相关业务资质齐全的前提下,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历史业绩、人员、结合报价,现场由比选委员会打分作为中标依据。
5、超过最高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时,重新组织进行报价比选活动。
7、由我校项目采购办成立比选委员会,通过现场拆封各比选招标代理单位密封文件,现场宣读比选单位报价及得分情况公示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九、比选结果
1、最终按照每个商家有效的申报表报价及得分情况进行公布结果。
2、比选委员会参考各公司历史业绩、综合报价和得分等条件,综合打分最高的投标单位视为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比选结果通知书。此中标报价作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的依据,同时将比选结果通知书附在合同中。
十、递交报名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
比选会议地点:日喀则市南木林高级中学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普次仁138*****589
平措次仁184*****119


日喀则市南木林高级中学

2024年8月26日

标签: LED大屏 报告厅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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