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比选公告
赴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比选公告
赴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比选公告
为配合省委领导出访,大力拓展俄语区国家入境旅游市场,我厅计划今年9月8—14日组团赴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三国开展海南旅游推广活动,拟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举办一场“阳光海南旅游门店”揭牌仪式活动,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举办一场旅行商推介座谈会,在土库曼斯坦阿什哈巴德举办一场海南旅游推介座谈会,宣传推广海南旅游新形象、新产品。为做好以上活动,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赴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开展海南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二、实施时间
2024年9月8日—14日
三、实施地点
阿什哈巴德、塔什干、阿斯塔纳
四、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委托中标方负责出访行程的食、宿、公杂费用,其中住宿费按出国管理办法要求中标方提供实际支出票据据实结算,伙食和公杂包干使用;在阿斯塔纳选定一家旅游门店合作开展“阳光海南旅游门店”揭牌仪式活动;在塔什干组织一场海南旅游推介座谈会;在阿什哈巴德组织一场海南旅游推介座谈会;海南旅游宣传视频剪辑制作等。
(二)预算不超过¥******元(含税),具体详见需求表。(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六)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执行方案和经费预算;
(七)单位承接相关项目案例材料;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一式三本及提供一份电子版。
七、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需求合理制定执行方案,操作性强。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7:00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旅游文化大厦509室国际和港澳台市场推广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九、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阳光海南网、南海网等公示5个工作日,比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人
宋先生,联系电话:0898-********。
附件:活动费用预算及需求表
标签: 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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