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社会福利院虫害消杀服务采购公告

第二社会福利院虫害消杀服务采购公告

为保持我院卫生环境,提升服务对象生活品质和员工办公环境,现发布采购公告选择2024年度虫害消杀服务单位,服务相关信息如下:
一、服务地点: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院区(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943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为我院提供虫害消杀服务(消杀对象:老鼠、蚊蝇、蟑螂、白蚁等害虫)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单位须具备从事该行业必要的资质及营业执照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每年提供不少于20次的全面消杀服务(消杀范围为院内公共区域和重点区域,包括仓库、配电房、食堂、垃圾存放点、沟渠等鼠虫出没地)。计划要求:1-3月每月须提供1次服务,4-10月每月须提供2-3次服务,11-12月每月须提供1次服务。每次消杀完成后短期内未达到效果的须及时返工(如服务对象及员工仍反映有鼠虫痕迹的);
3.每次上门服务时间双方提前沟通确认,发生应急情况时服务商须6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完成服务;
4.确保消杀工作达到《福建省除四害达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害生物防治控制标准要求,确保使用药品安全合格,并对作业全过程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三、服务时间: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具体服务次数/频率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
四、服务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五、提交材料须知: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查看现场并签名后以密封方式提交如下材料:(在信封封面注明投递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往年到过现场的报价商视同已查看现场)1.根据“二、服务内容”出具服务方案,须完全响应我院服务要求;2.本项目报价表(须提供总报价及单次服务报价);3.加盖公司公章的专项承诺函,须承诺:①已查看过现场并明确需要消杀的范围及服务内容。②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上门服务满3次的或在迎检等特殊时间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上门服务的,我院有权解除合同。③对其作业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导致中标人工作人员及其他第三人遭受的人身损害、甲方及第三人遭受的财产损害。未完整承诺上述事项的投标文件无效;4.注意事项:①现场查看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上午9:00,本项目仅接受查看过现场的供应商报价。②本项目按每服务10次进行结算付款。
六、报名截止时间、报价方式及启封时间、地点:1.报价截止(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9:00;2.报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报价:①通过邮寄方式参与报价(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②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参与报价(以现场送达时间为准);3.文件收集(启封)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10:00;4.启封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上湖路330号3号楼六楼会议室。
七、结果公告:文件启封当日,我院将根据服务方案、报价、服务承诺综合考量后选定服务商,中选结果将于本院公众号进行公告。
八、报价文件送达科室及联系人:如有意向者,欢迎来院考察或致电咨询,并可将相关资质、预算报价材料提交至我院总务科。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1-********


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2024年8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虫害消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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