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宁化河龙贡米、三明稻种药肥双控试点示范片》项目拟实施主体的公示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宁化河龙贡米、三明稻种药肥双控试点示范片》项目拟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专项资金》明财(农)指〔2024〕26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加强药肥双控助推绿色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2〕3号)和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加强药肥双控助推绿色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办〔2024〕26号文件精神,和《2024年宁化河龙贡米、三明稻种药肥双控试点示范片项目实施方案》宁农〔2024〕69号要求,2024年8月12日宁化县人民政府网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报名《2024年宁化药肥双控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接受县域内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村、乡镇农技站等对该项目公开申报,8月22日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成员对申报2024年宁化河龙贡米、三明稻种药肥双控试点示范片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评审,评审认为宁化县河龙乡河龙村和宁化县安远镇硝坊畲族村委员会符合实施项目的要求,因此拟实施2024年宁化河龙贡米药肥双控试点示范片的单位为宁化县河龙乡河龙村、拟实施2024年三明稻种药肥双控试点示范片的单位为宁化县安远镇硝坊畲族村村民委员会,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中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一、公示期
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
二、监督电话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
宁化县党办:0598-*******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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