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024年一期液化石油气气瓶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3次第3次
滨海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024年一期液化石油气气瓶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3次第3次
滨海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024年一期液化石油气气瓶采购项目(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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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滨海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024年一期液化石油气气瓶采购项目(三次)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滨海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滨海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024年一期液化石油气气瓶采购项目,包含YSP-15气瓶的采购、运输、装卸、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保、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参数规格:钢瓶封头凹码为“CA”。钢瓶颜色为漆膜色卡号:B04银灰,字体颜色为红色。具体货物、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合同估算价:270万元
2.3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
2.4工期:365日历天
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供货期限内招标人不论单次送货数量多少,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起72小时内送货到在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6免费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保期8年。如生产厂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大于该期限,按生产厂家规定执行(保修期均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因产品瑕疵造成的财产损失、质量问题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证书。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近1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流程”,链接地址:http://112.24.96.37:9890/026/******/******011/********/******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 CA 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 CA 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 0515-********;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 0515-********,400-998-0000)。
6.3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9月 9 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ancheng.gov.cn/、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同时中标人须提供对等金额的保函);
(2)每批货发货后,按发货量款(钢瓶数量*中标单价)的80%支付;
(3)每批货的余款待供货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注:中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13*(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甲方不接受法定授权外的委托支付。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滨海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东坎街道新安村城安双盛储备站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135*****628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80*****33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路166号)二楼2108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35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1*****167
邮箱:**********@qq.com
2024年8月26日
标签: 一期液化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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