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采暖工程
招标公告
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采暖工程
2.工程地点:郁州南路万千蛋糕南(海州区市场管理局内)
3.工程规模:造价约24万元左右
4.工期要求:总工期 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新建工程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5.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一)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A、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应对企业自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B、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对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及苏清办(2016)7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非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
(5)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并提供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安全员、土建质量员,禁止一人身兼多职】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执业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出具近3个月(2016年 6月-2016年8月)的参保明细(便于网上查询)】、岗位证书;
(6)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和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文,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
(7)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单位可以从 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楼1501、1502总工办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6年9月 1 日至2016年9月 5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
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另提供经办人、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社保中心出具的2016年6月-2016年8月的参保明细(便于网上查询)。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与本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除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外,其余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律不接受散装材料。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以法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至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海州区人民政府网
八、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需要修改或调整或取消本次招标公告。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9月 1 日到2016年9月 5 日为止.
招标人: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楼1501、1502
代理机构邮编:2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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