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24年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2024年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2024年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弥勒市2024年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共弥勒市司法局党组会议纪要(52)批准实施,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弥勒市司法局(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各潜在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弥勒市2024年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NZR-CS-ML********;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万元):9
5. 最高限价(万元):9
6.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已落实;
7.采购内容:对弥勒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50余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心理疏导、技能培训、个案辅导等工作。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
9.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质量范和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磋商申请人如果是新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则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 7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及2023年 7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单位,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及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说明);
5.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证明材料(以本项目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应备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验,配备1名及以上持证专业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须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心理咨询基础培训合格证书。
7.其他: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④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的规定,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日08: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2.获取地点: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弥勒市髯翁路湖泉和境B-23号商铺);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于文件获取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弥勒市髯翁路湖泉和境B-23号商铺)办理报名手续。
磋商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弥勒市髯翁路湖泉和境B-23号商铺);
3.磋商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详见磋商文件扉页“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竞争性磋商会议
磋商会议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
磋商会议地点: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弥勒市髯翁路湖泉和境B-23号商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弥勒市司法局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民康路
联系人:杨科长
电 话:0873-*******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髯翁路湖泉和境B-23号商铺
联系人:李工、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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