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生产车辆租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2024年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生产车辆租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2024年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生产车辆

租赁服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2024年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生产车辆租赁服务集中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24年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生产车辆租赁服务集中采购

标段名称:2024年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生产车辆租赁服务集中采购

1.2招标编号:HBJT-ZNJC-*********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4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项目生产车辆租赁服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越野车、皮卡车、商务车的租赁服务(含车辆维修、保养和保险等费用),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采购预算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服务期设置为1+2年,合同每年一签。首年租赁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后续2年将根据中选人的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1.8其他: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3.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09时30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4.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hbjtznjc.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B4地块东塔栋20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2*****5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监督单位:湖北交投集团纪委派驻纪检八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19楼

联系电话: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满足:

1.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1、投标人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车辆租赁服务业绩。

注:

1、近年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3、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响应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标签: 智能检测 车辆租赁 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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