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新医院全自动血型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新医院全自动血型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全自动血型分析仪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福建省建新医院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7: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8楼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09:00
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8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雪雅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省建新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文林路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警官: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雪雅:0591-********,电子邮箱:fjjf10@163.com
附件:
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全自动血型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F********

项目名称:全自动血型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基本功能:全自动完成血型试验的上卡、打孔、加样、孵育、离心、判读等实验过程。 其他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采购标的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全自动血型分析仪

1.00

300,00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其他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8楼

方式:供应商须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采购包号等信息填写到《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fjjf10@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8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建新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文林路57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8楼            

联系方式:陈雪雅:0591-********,电子邮箱:fjjf10@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雅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自动血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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