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船舶气象海洋数据收集与整理定制工具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远洋船舶气象海洋数据收集与整理定制工具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远洋船舶气象海洋数据收集与整理定制工具公告(二次招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远洋船舶气象海洋数据收集与整理定制工具项目(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
2024-JHBFJH-F1001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名称:远洋船舶气象海洋数据收集与整理定制工具
(二)服务要求:
1.功能要求
(1)支持用户自定义远洋船舶相关状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时间信息、位置信息、姿态信息、速度信息、航迹信息、船载飞行器信息等)收集需求,包括参数种类、时间分辨率等,并从远洋船舶相关模块(导航系统集成管理设备等)自动下载指定数据。其中位置、速度、姿态信息主要包括:经度、纬度、航向、航速、横摇、纵摇、升沉、垂向速度、垂直位移、水深等。
(2)支持用户自定义远洋船舶气象海洋观测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气温、露点温度、气压、相对湿度、真风向真风速、相对风向相对风速、能见度、总云量、低云量、云底高、天气现象、海表温度、海流流向流速、海浪波高周期等)收集需求,包括要素种类、时间分辨率等,并从远洋船舶相关模块(气象要素观测设备、船舶气象仪、导航系统集成管理设备等)自动下载指定数据。
(3)支持的远洋船舶包括但不限于现役军民用主要型号。
(4)支持用户自定义船载飞行器相关状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计划起飞时间、计划降落时间、实际起飞时间、实际降落时间、是否按计划起降)收集需求,并从相关文档、数据库导入指定数据。如无法自动获取,支持人工录入信息功能。
(5)支持用户自定义数据导出需求,包括相关状态数据和气象海洋观测数据的种类、时间分辨率等,支持数据断点下载,并将数据导出至移动存储设备。
(6)能够通过多源数据融合、数据筛选等方式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可实现按需求下载相关数据、解码读取数据、筛选处理数据、图形表格显示、处理分析研究等,例如自定义要素进行数据下载、按照时间序列进行数据整合,自定义时间区域筛选数据,查找数据极值,使用折线图、表格、曲线图等形式进行数据显示等。
(7)可识别、查询、采集设定时间范围内的相关导航和气象数据,可按照设定时间数据导出。
(8)数据收集定制工具收集到的数据可被气象海洋数据整理定制软件解析。
(9)数据收集定制工具通过自带软件实现数据收集、导出等功能,该软件应符合相关标准,交付前取得第三方测试报告。
(10)对相关文书记录的浪高、能见度、天空状况等人工观测数据和雷暴、积冰、颠簸等天气报告数据均支持人工录入。
2.性能要求
(1)数据收集定制工具为便携式笔记本电脑,结构轻便坚固,高可靠性、低功耗、散热快。
(2)能够通过相关网络协议以有线方式链接相关设备,不得具有无线发射、接收功能(如有相关模块应在交付前拆除)。
(3)配备USB3.0接口(不少于2个)、电源接口。
(4)充电后连续正常工作时间≥3小时。
(5)CPU频率≥2.0GHz,内存≥16GB,硬盘存储容量≥2TB。
(6)带软件应符合国军(民)标明确的军(民)用软件有关要求,交付前取得第三方测试报告。
(7)要零部件为国产,安装国产正版操作系统,预制安装常用办公、编程工具、图像处理等软件。
3.服务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指定地点。
4.交付时间:定制工具6套,在合同签订1个月后向甲方提供研制进度计划和相关资料。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8至10个月内完成定制工具设计、构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作。
5.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预算90万元,共6套;最高限价90万元,单套限价15万元;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保密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9月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0号1909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资质证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dclxmgl@126.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9月14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0号1909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9月14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0号1909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柳先生
电 话:0532-********、0532-********、155*****665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先生
办公电话:131*****859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0号1909室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532-********
移动电话:15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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