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法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7:59
预算金额 ¥6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艳鹏
项目联系电话 0898-********
采购单位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邱先生0898-********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华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美灵南五路迈雅村16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史艳鹏 0898-********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法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详见公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3.******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旨在采购成熟、专业的“法信”平台专业司法信息资源数据服务及类案推送服务。为全省法院系统每一名干警提供智能化、一站式法律资源检索服务,能够与法院现有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有效对接,为法官办案过程中智能推送案件相关资源服务,提供办公内网之外的互联网、移动端服务并实现不同网段的账号及资源同步。

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建设的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是国内最大的法律应用服务平台,能够为法律人提供一站式专业知识解决方案、类案剖析同案智推服务,并向社会大众提供法律规范和裁判规则参考,是唯一实现法院内网、保密内网、移动网、互联网同步服务、每日信息更新的法律知识服务平台,且“法信”平台拥有全国最大且唯一的法律知识导航和案例知识体系,拥有独家著作权。其具体特点如下:

一、来源唯一性

1、知识服务导航体系,“法信”平台拥有全国最大且唯一的法律知识导航和案例知识体系,拥有独家著作权;

2、图书版权资源,“法信”平台独家拥有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国各基层法院20多年来80%以上的审判指导类图书的版权资源;

3、独家自有版权内容,“法信”平台拥有数量众多的裁判规则、案例要旨及观点梗概自有版权内容。

二、拥有核心技术竞争力

“法信”平台唯一拥有司法裁判大数据双引擎——裁判剖析引擎(LD)和同案智推引擎(SP)。

三、服务不可替代性

“法信”平台是目前唯一能做到通过法院专网实时更新,并同时为法院内网、保密内网、移动网、互联网四网提供数据更新、在线客服及知识服务的法律服务平台。

根据《关于充分发挥“法信”平台功能和作用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通知》(法办[2016]56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款第2项:“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兼顾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和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专家论证意见,统筹确定是否面向某一特定的供应商采购。”的规定。结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15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邀请函

项目概况

法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在hnhl_2018@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 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致: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

海南华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法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已依法进行了公示,现邀请贵单位参与该采购项目合同协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法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LDC*******

3、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叁万捌仟元整(¥638,000.00)

4、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一来源供应商

1

法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1项

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

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针对以上3.2-3.5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提供相关承诺函(声明),提供承诺函(声明函)后无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承诺函(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8月29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代理机构在收到潜在供应商提交的符合下述要求的资料并确认其按规定缴纳了磋商文件成本补偿费用后向其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交以下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地点:hnhl_2018@163.com

供应商须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磋商文件成本补偿费用(500元/套),磋商文件发出后概不退款。

收取标书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信支行           

账户名称:海南华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605 0100 4736 0000 1069 

四、协商截止时间、协商仪式时间和地点:

协商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4∶30时(北京时间)

协商时间:2024年09月06日14∶30时(北京时间)

协商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评标室8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0898- ********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华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史艳鹏

联系方式:0898-********          

邮箱地址:hnhl_2018@163.com         

海南华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6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邱先生089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

联系电话:089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华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美灵南五路迈雅村160号            

联系方式:史艳鹏 08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信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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