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北湖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北湖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北湖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北湖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服务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 邯审批招标核字[20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争取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北湖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2.1.2项目地点:苏里纬三路以南、苏里纬四路以北、滏河北大街以东、苏里经一街以西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止 2.1.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的材料检测标准和规范要求 2.1.5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桩基和基坑支护工程检测,70%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检测),专项检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①至④项的要求: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内容包括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幕墙检测); 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③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④投标人须是国家认监委或河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质量检测机构,且在河北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有登记备案记录; 备注:如因地区政策原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无法体现①中业务内容,则须在计量认证证书(CMA)中体现相关检测内容;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2信誉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①至④项的要求: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内容包括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幕墙检测); 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③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④投标人须是国家认监委或河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质量检测机构,且在河北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有登记备案记录; 备注:如因地区政策原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无法体现①中业务内容,则须在计量认证证书(CMA)中体现相关检测内容;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3其他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①至④项的要求: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内容包括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幕墙检测); 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③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④投标人须是国家认监委或河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质量检测机构,且在河北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有登记备案记录; 备注:如因地区政策原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无法体现①中业务内容,则须在计量认证证书(CMA)中体现相关检测内容;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7 08:30:00 至 2024-03-12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7 14:1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邯山区东环南路69号 地址: 邯郸市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人: 李经理
电话:

0310-*******

电话: 157*****32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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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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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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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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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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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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