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库房门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文物库房门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大剧院工程文物库房门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大剧院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部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大剧院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江苏大剧院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文物库房门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4樘文物库房门供货及安装
2.2交货地点: 江苏大剧院现场工地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接到供货通知90天内供货到位(预计2016年底前)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中国地区的总代理机构签发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的代理商,一个集团只能投一个品牌产品。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注册资本金均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
3.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3、投标人提供制造商ISO9001、ISO14001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有效)。
3.4.投标品牌具有国内或国际权威防火检测报告和国内或国际权威气密性检测报告。
3.5、投标品牌需在南京市设有售后办事处或公司,提供办事处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售后机构人员配置情况证明。
3.6、投标品牌需具备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省级博物馆、美术馆金库门合同销售业绩2份(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或市级博物馆金库门合同销售业绩3份(单个合同额不低于80万),并写明联系人以便实地考察产品。
3.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招标人不接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8.1、2013年1月1日至今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8.2、因为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1提供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明。
4.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70 分
业绩: 15 分
技术响应及产品概况: 10 分
施工组织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5 分
投标人的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4.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投标人的评标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3分。中间数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 70 )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70分)
等于评标基准价( 7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10分)
技术响应
(10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及参数、品牌要求,符合得6分;每偏离一项扣1分,偏离三项即为无效标。满分6分。
库房门为原装进口产品4分;合资产品的2分,其余不得分。满分4分。
2.2.3(3)
产品业绩(15分)
产品业绩
(15分)
2012年1月以后投标品牌在省级及以上博物馆、美术馆单项合同100万元及以上工程业绩,每提供合同一份得3分,2012年1月以后投标人签订的同品牌市级博物馆、美术馆单项合同80万元及以上工程业绩,每提供合同一份得2分,满分15分(需提供项目名称、投标品牌以及业主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可根据需要现场核实,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2.2.3(5)
施工组织方案及售后服务 (5分)
施工组织方案 及售后服务
(5分)
1.质保期满2年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不足1年不加分。 满分3分
2.维修服务响应及解决故障的措施、方法及所需要的时间本项目售后服务 满分1分
3.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 满分1分
评标按各投标单位所得总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由招标单位对中标侯选人进行公示。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1)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2)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况。
5.投标人资格后审要求
5.1、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中国地区的总代理机构签发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的代理商,一个集团只能投一个品牌产品。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注册资本金均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
5.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3、投标人提供制造商ISO9001、ISO14001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有效)。
5.4.投标品牌具有国内或国际权威防火检测报告和国内或国际权威气密性检测报告。
5.5、投标品牌需在南京市设有售后办事处或公司,提供办事处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售后机构人员配置情况证明。
5.6、投标品牌需具备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省级博物馆、美术馆金库门合同销售业绩2份(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或市级博物馆金库门合同销售业绩3份(单个合同额不低于80万),并写明联系人以便实地考察产品。
5.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8、招标人不接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5.8.1、2013年1月1日至今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5.8.2、因为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9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11提供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明。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人申请人须自行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同时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的“省管项目网上投标”进行供应商信息录入、审核通过,同时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办理CA证及电子签章的投标申请人须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办事指南查询相关办理事宜(咨询电话:***-********)。报名期间未进行供应商信息录入且审核通过的单位,一律不接受报名,若进入投标阶段,做无效投标处理。
6.2公告时间:2016年9月2日—2016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8日10时 30 分,地点为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大剧院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南京市梦都大街189号
邮 编: 210019
联 系 人: 张宏彬、曹云、于艳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1@qq.com">********1@qq.com
2016年 9 月 1 日
标签: 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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