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中食堂地面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中食堂地面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食堂地面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业主: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
代理机构:四川珂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
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
二、竞争性谈判须知……………………………………………………………………3
三、项目概况及商务要求………………………………………………………………11
四、合同主要条款………………………………………………………………………17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36
六、谈判规则……………………………………………………………………………36
第一章四川珂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委托,对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食堂地面改造工程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人(承包人),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谈判。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食堂地面改造工程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人: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
2、包件划分:本次项目共分1个包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于2016年7 月 15日至2016年 7月 18日0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珂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
2、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截止时间:2016年 7 月 20日9:30。
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评审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谈判地点: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
地 址:
联 系 人: 严老师
联系电话: ********55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珂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竹园巷4号1栋三单元1-2号
邮编:
联 系 人:李女士 朱先生
联系电话:133*****017 189*****187
传真:****-*******
第二章项号 | 说明及要求 | ||
1 |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食堂地面改造工程 | |
采购人: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珂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攀枝花市 项目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
2 | 采 购 要 求 | 竞标谈判范围:本谈判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本次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等。 报价方式,供应商根据图纸清单及现场踏勘情况自主报价,总价包干,成交价就是结算价。 | |
3 | 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 ||
竞争性谈判答疑:供应商有疑问,在收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 日历天之内提出。 | |||
4 | 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
5 | 谈判有效期:60天 | ||
6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U盘电子文档1份。 | ||
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及电子文档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编号和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 | |||
7 | 响应文件递交 | 截止时间:2016年 7 月 20 日 9 时 30分 地点: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本项目谈判室 | |
8 | 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工程采购。
1.2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人是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珂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 “谈判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谈判文件拟参加竞争性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工程施工的供应商。
3、谈判供应商资格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四条的基本条件;
3.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
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4谈判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谈判费用
4.1 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规定,经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议约定: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3500元,由成交的供应商承担,不计入投标报价,在获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三、 谈判文件5、概述
5.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阐明了供应商所需提供项目范围和项目谈判的程序,是本次采购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发生影响得分、响应文件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竞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竞争性谈判须知;
(3)项目概况及商务要求;
(4)合同主要条款;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7、谈判要求
7.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 除非特别注明,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清单所列要求进行报价。
8、谈判原则
满足需求原则: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施工,必须满足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以及必须针对谈判小组提出的技术和商务以及报价方面的问题做出实质性相应。
9、谈判文件的答疑
9.1 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谈判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答疑时限见本须知前附表)。
9.2 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内容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谈判前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10、谈判文件的修改
10.1 在谈判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10.2 修改文件(如果有)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同时,该澄清或修改还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即时予以发布,请各供应商及时查阅、下载。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回复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通知。供应商不得以没有回复确认而拒绝接受澄清或修改通知。
10.3 采购人根据需要有权推迟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11、谈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
12、谈判供应商应保证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3、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修改文件(如果有)编制响应文件。对于本谈判文件的某些部分,谈判供应商如不能满足要求,应在响应文件(商务偏离表)中逐条进行说明(如没有进行说明,按照不能满足要求界定)。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 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14.2 谈判文件中要求具备的其它内容。
15、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5.1 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往来的一切函件应使用中文。
15.2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竞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8、谈判有效期
18.1 谈判有效期为从规定的谈判时间起60天内,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有效,供应商不得改变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全部义务。
18.2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在征求谈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延长有效期。
19、响应文件的形式及签署
19.1谈判供应商应递交三份响应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内容出现差异时,则以正本为准。
19.2 响应文件必须加盖谈判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19.3 响应文件不得有涂改、增删及行间插字。若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进行签字。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及电子文档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0.2 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编号和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20.3 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1.1 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21.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推迟谈判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延长到新的谈判截止时间。
22、迟到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在谈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2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 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前,谈判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以《修改或撤消通知书》的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3.2 《修改或撤消通知书》必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3.3 《修改或撤消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和标记。在谈判截止时间后,任何谈判供应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
六、 竞争性谈判24、流程
24.1 竞争性谈判按本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自己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依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载明的资格要求,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公布通过审查和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并宣布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如满足三家,则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与本项目谈判小组进行谈判。
24.2 竞争性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谈判供应商代表和有关监督单位代表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谈判小组由在政府采购专家库里随机邀请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邀请的专家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的2/3。
24.3 采购代理机构作项目前期工作介绍。
24.4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谈判程序。
24.5 谈判供应商抽签决定谈判顺序。
24.6 谈判小组拆封响应文件,阅读谈判文件并审阅所有响应文件,制定谈判策略和调整谈判内容,涉及到超出已有谈判文件内容部分,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24.7 按顺序逐一与谈判供应商谈判。
24.8 谈判小组要求各谈判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第二次报价,根据采购人意见可以增加报价次数。
24.9 谈判小组根据最终报价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出具书面谈判结果报告。
24.10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4.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5、谈判
25.1 供应商可对本企业及施工情况作简要陈述(时间5分钟以内)。
25.2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谈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必要的解释、澄清。但谈判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对澄清和确认应形成书面材料,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 谈判小组对所有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对与谈判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响应文件,有权决定其无效。
25.4 谈判小组对被确认为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不得在谈判后更改或撤消其重大偏离而使其谈判成为响应性的谈判。
25.5 谈判小组依照谈判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谈判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25.6 成交的基本条件:
25.6.1 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25.6.2 谈判供应商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5.6.3 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对采购人最有利;
25.6.4 能够提供最佳的工程施工。
26、评审、成交
26.1 评审原则:
26.1.1 谈判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谈判的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6.1.2 谈判小组以满足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为前提,综合质量、服务及报价等进行评议。
26.1.3 谈判供应商试图影响评审、成交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其竞标报价被拒绝。
26.1.4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1)参加本节规定的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参加本节规定的谈判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3)谈判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4)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5)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26.2 评审程序:
26.2.1响应文件初审:
(1)响应文件是否具有有效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盖章(单位公章鲜章);
(2)由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内容为:响应文件是否具备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为: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就其所竞标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指标等是否实质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
(4)澄清有关问题。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6.3 推荐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6.4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谈判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谈判报告的有效性。
27、成交及合同签订
27.1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7.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应当及时书面通知采购执行机构,由采购执行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3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7.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在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7.5 合同条款内容应符合谈判文件中的技术和商务条款要求。
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食堂地面改造工程
2、招标内容:本次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工期:30 日历天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技术要求及管理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食堂地面改造工程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及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日 期:年 月 日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工程,已接受_ _(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工程施工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报价函及附录;
(3) 合同条款;
(4) 技术标准和要求;
(5) 图纸;
(6)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 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 。
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__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发包人执 三 份,承包人执 二 份,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备案。
10.合同未尽事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承包人: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他委托代理人:___ __(签字) 或其他委托代理人:__ 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
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 7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甲方要求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要求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排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a)本工程以甲方要求、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b)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乙方应按甲方标准执行。
c)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d)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承担,工期不顺延。
e)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f)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10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5.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单价。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5.2工程变更计量及及估价
(1)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量、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为依据。
(2)报价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子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价。
(3)报价中只有类似于此工程子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计价。类似于此工程子目的综合单价是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除主要材料变化或价格不相同外,其人工费、机械费及其它材料费均相同的子目,可按成交综合单价加材料价差(材料价差为不同材料的核定材料价差)调整确定类似工程子目的综合单价。材料消耗量按谈判报价单价分析表中的耗量为准,但不得超出《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规定耗量。若超出,则以定额规定耗量为准。
4、报价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此工程子目的综合单价,参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相关配套文件组成进行综合单价组价计价,其材料价格按承包人的谈判报价材料价格执行,新增的材料由发包人认质核价确定相应的材料价格。
6.3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0%;
工程价款的税费按照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计算。
6.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a) 本工程如需甲方负责采购相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b)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工期。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500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本两分,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甲方执 ,乙方执
份,代理机构执一份备案。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单 位 名 称 | 甲方 | 乙方 | ||||||
(章) | (章) | |||||||
地 址 | ||||||||
电话 | 传真 | 电话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 ||||||||
代 理 人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邮 政 编 码 |
附件二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保证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基础工程、结构工程、附属工程等。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质量缺陷和隐患,影响(或可能影响)正常使用、外观或安全的。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年。
其它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它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竣工结算价的 0 %。
本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时扣留,质量保证金银行利率为 不计 。
五、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将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六、其它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_日
附件三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了加强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建文明施工工地,防止人员伤亡、火灾、治安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标。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支付和结算。
7、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明确发包人的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8、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二、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相关规定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标。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规定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告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明确承包人的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2、承包人应主动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临设、大门和围墙等重要设施须按发包人要求设置,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积水、异味,并保证安全、美观;安全文明施工标志、标牌应设置在明显位置;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2)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城市下水管道;不得破坏工地周围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工地外道路上遗洒,同时应严格出场车辆的轮胎清洗,避免尘土带到城市道路上。
(3)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打架斗殴。
(4)施工车辆进出工地时注意工地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变压器和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6)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安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7)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工人酒后上岗。
(8)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9)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整洁,无蝇无鼠,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暖可统一安装空调。
(10)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每天应派安全、文明施工值日佩带明显袖套在工地巡视,对发包人以及建管、监理部门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要求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1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按施工合同执行;凡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市、区主管部门针对该项目因文明施工措施不力受到批评和处罚一律均由承包人负责。
三、违约责任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因文明施工问题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一次,则扣除本工程文明施工费的5%;如果因文明施工问题,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停工整顿一次,则扣除本工程文明施工费的50%。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因安全施工造成特大事故的,则扣除本工程安全施工费的100%;如果因安全施工造成重大事故的,则扣除本工程安全施工费的50%;如果因安全施工造成一般事故的,则扣除本工程安全施工费的5%。
3、以上处罚决定以市、区安监站的处罚为依据。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九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代理机构执副本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发包人:(盖公章): 承包人:(盖公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一、竞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四、竞标报价(第一次报价)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
七、多轮谈判竞标报价及承诺书
八、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书
十、实施方案(格式不限)
(注:所有附件格式仅供参考,响应文件请务必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
一、
竞标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工程施工及服务。我方的谈判竞标报价为元(大写:),施工期限为 日历天。
我公司承诺如下:
1.我公司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竞争性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4.我公司愿意遵守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的所有规定。
5.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愿意履行自己在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6.我公司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60天的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公司的竞争性谈判有可能成交,我公司将受此约束。
7.我公司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公司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我公司同意提供按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竞争性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谈判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
手机:
通信地址:
二、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竞争性谈判活动,我公司自愿参加,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准确的、真实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4)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自然月内至少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5)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自然月内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可提供承诺函原件代替);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2.本次采购项目的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 竞标报价(第一次报价)
工程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大写 | 备注 |
供应商所报总价应综合考虑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措施费、规费和增值税金等所有费用。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四、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 其中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
附表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响应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表2: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 等级证书 | |||||||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响应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七、第次谈判竞标报价及承诺书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谈判竞标报价(各单价同比例下浮): 元
(大写): 元
其他承诺: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 “谈判竞标报价及承诺书”及“竞标报价附表”持多份空白页至谈判现场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现场填写或打印均可)。
八、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书
致四川珂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我单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注:
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
十、实施方案
(格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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