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0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8月20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乌拉嘎镇胜利村酒业发酵车间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嘉荫县乌拉嘎镇胜利村
建设单位:嘉荫县乌拉嘎镇人民政府
建设性质:新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沃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397.8m2,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酒厂发酵车间300平方米、10个发酵池及其相关附属设施。本项目年生产52°白酒50吨。总投资:178.1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 ???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一、施工期
1、水环境
为减少施工期间废水的污染,施工人员进入到现场后,在建设临时设施后,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收集进防渗沉淀池中,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2、大气环境
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施工过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遇大风天气应有塑料膜将水泥、白灰、沙堆覆盖;干燥天应经常性给沙堆洒水,保持沙堆一定的湿度,减少起尘量。运输水泥、砂子等过程中应加盖苫布防止扬尘产生;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施工机械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使用有害物质量少的优质燃料,并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以减少尾气排放;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车辆,禁止进入施工区施工。
3、声环境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22:00-6:00时间段内禁止运输和施工。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防止建筑垃圾对外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设置一台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为蒸料、蒸酒提供热源,锅炉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通过30m高烟囱排放;本项目高粱、玉米粉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碎机粉尘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2、固体废物
炉渣、除尘灰及酒糟均外售;生活垃圾、废活性炭、破碎酒瓶以及废硅藻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锅炉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与炉渣一同贮存于锅炉房内,洒水降尘并用苫布苫盖防止粉尘产生,与炉渣一同外售。
3、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生产废水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锅炉排水用于灰渣降尘,不外排。
4、噪声
选择低噪产品;对于产噪设备均做减振处理,噪声设备位于独立设备间内,采取减振、消声及隔声等措施;由于本项目距离周边居民较近,运行时应关闭门窗;项目物料运输路线经过道路沿线两侧村屯时,应加强运输管理,在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尽量减速慢行,居民区内禁止鸣笛,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经过居民点运输,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
公众参与情况:无
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 ??邮??????编:******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标签: 受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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