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GDZB-YN2024071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4 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5.4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今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
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
依法缴纳凭证或证明(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
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7.2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7.3 供应商承诺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3.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3.1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8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请将所需报名
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 382456903@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
后,代理机构确认通过方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 17 楼 1701 开标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 17 楼 1701 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鼎和诚项目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 17 楼 1701)或邮箱:
382456903@qq.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GDZB-YN20240711
1.2 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 预算金额:25.40 万元
1.5 最高限价:25.40 万元
1.6 采购内容: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救灾物资的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
及下表采购产品明细表:
序号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产品(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元)
1 否 12㎡单帐篷 顶 120 1500
2 否 折叠床 张 200 250
3 否 棉大衣 件 200 120
1.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完成配送。
1.8 质保期:不低于 5 年。
1.9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以及
本项目的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要求。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今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
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
依法缴纳凭证或证明(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
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7.2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7.3 供应商承诺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3.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8 月 30 日,每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请将所需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
发送至 382456903@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后,代理机构确
认通过方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无须
提供授权委托书);
★未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谈
判。
3.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4.1 谈判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4.2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 17 楼 1701)开标室。
4.3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指定专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
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谈判方式:现场
6.2 投标有效期(日历天):60 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
6.3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6.4 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
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华山西路 1 号
联系方式:0871-63633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 17 楼 1701
联系方式:15887020374、183141341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敏、贺扬凡、谭新林、李贤、孙彪
电话:18314134149、1808796454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五华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华山西路 1 号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0871-63633197
电子邮件:3824569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 269 写字楼 17 楼
联 系 人: 贺扬凡、余敏、谭新林、李贤、孙彪
电 话: 18314134149
电子邮件: 2874217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救灾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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