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出方向资金物资采购公告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出方向资金物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我中心内控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中心计划采购一批绿色生产物资用于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出方向)资金项目,此次采购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二、供应商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需求相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专业技术队伍,能够很好地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前期、中期和后期工作;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报价单。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金额,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报价单须注明物资单价、供货数量和总价等内容;
(三)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四)报价应包含税金和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费、装卸费用等;
(五)其他企业认为必要的佐证材料。
四、报价文件投递时间及地点
(一)供应商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自行密封,封面留联系方式),本次报价不接受二次报价。请于2024年8月27日至9月3日17:30前报送至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417室(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
(二)联系人:董老师,0871-********。
五、评审公示
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采购需求、质量、数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并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我中心将与确定的物资采购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4年8月26日
(拟稿人:赵晓晨 审核人:李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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