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方院区停车场、绿化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碰商公告
(招标编号:NN-2024-1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方院区停车场、绿化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322067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443220.67元(人民币康拾肆万叁仟贰佰贰拾元陆
角柒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方院区停车场、绿化改造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方院区停车场、绿化改造工程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服务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白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膺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
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
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
供前述三者之一证明材料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小: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钠杜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服务商须提供2023年1月1
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微纳社会保障资金证
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不是三个月
的单位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服务商参与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7)如不同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来自同一公司(从同一公司购买社保),则视为相关供应
商围标串标,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需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本单位,且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社保证明:
(3)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携带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3)单位开票信息(资
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L.1项目编号:-2024-101
1,2项目名称: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方院区停车场、绿化改造工程项目
1,3采购方式:竟争性毯商。
1.4预算金额:¥443220.67元(人民币肆拾肆万叁仟贰佰贰拾元陆角柒分)
1.5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443220.67元(人民币肆拾肆万叁仟贰佰贰拾元陆角柒分)
1.6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完成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方院区停车场、绿化改造工程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
L,8资金来源:已落实,自筹资金,
1,9本项目采购人(合同甲方):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商。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
方专业机构市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
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附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
前述三者之一证明材料即可).
(3)具有覆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徽纳税收和缴钠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服务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
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酸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钠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
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
位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服务商参与本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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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7)如不同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来自同一公司(从同一公司购买社保),则视为相关供应商围
标串标,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5%。
2.3本项日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顾: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雷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本单位,且取得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社保证明:
(3)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社保证明:
3.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可(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9慢)。
方式报名时需携带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3)单位开票信息(资料不齐,
报名不予受理),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10:00(北京时间).
4,2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9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棱)。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质量要求:执行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7,2工程地点: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业主指定地点。
7.3发布信息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园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om//和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贵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安宁市金方街道望湖居民委员会钢河南路2号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871-686390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208708394
电子邮件:76469311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代(签名)
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