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大厅综合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税务大厅综合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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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地方税务局税务大厅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日期: | ||||||||||||||||||||||||||||
采购人名称:鸡泽县地税局 采购人地址 :鸡泽县城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建邦****-*******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翟淑坤147*****182 采购预算金额:261300.00 采购数量 : 采购用途 : 税务大厅综合管理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的研发及销售。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网报一体机、金三身份证信息采集器、多功能展示台、窗口互动双屏、智能办税服务厅统一管理平台)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本项目主要设备(网报一体机、金三身份证信息采集器、多功能展示台、窗口互动双屏、智能办税服务厅统一管理平台)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4、附合上述条件投标单位请在报名前与采购单位(鸡泽县地方税务局)现行金三软件进行设备兼容性测试,需要与软件相兼容,进行现场对接演示,以确认可以满足地税局对于设备的功能性要求,并出具现场对接成功证明,(报名,开标时提供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经销商还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邯郸市邯山区绿化路5号院)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9-0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9-08 时刻说明: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公休日、节假日休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7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鸡泽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6-09-27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47*****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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