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金山交管智能语音信息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4-09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金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金山交管智能语音信息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 4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内容:金山交管智能语音信息系统。2.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一年。4. 服务要求:针对智能语音在金山交警业务场景中的应用,要求构建
一套外呼高效、应答智能、操作便捷的语音交互系统,承接并解析来自金山交警指挥中心及
智能监控系统的数据信息,准确识别接听者身份与对话意图,自动分类并收集结果,服务需
覆盖违法通知、法规宣传、安全教育、证件到期提醒等多个方面,确保信息传达的及时性与
有效性。同时,系统应具备高稳定性与可扩展性,以适应交警业务的不断发展与变化。5.
预算金额:40 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山交管智能语音信息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金山交管智能语音信息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承担独立民事责任
的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1)企业营业执
照(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至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2312 号 417-418 室缴纳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本
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注:①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须
加盖公章。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
以投标文件为准。③供应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
由供应商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2312 号 417-41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2312 号 417-418 室
七、其他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
述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关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蒙源路 110 号
联 系 人:赵晓敏
电 话:021-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莲善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 2312 号 417-418 室
联 系 人: 顾晟怡
电 话: 021-
********电子邮件: shanghailiansha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