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仪器设备(二)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仪器设备(二)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6]-19314号计划函要求,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对其“2016年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SDDY-201609-101
2、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
3、项目预算:178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项目内容:气相色谱仪/电子捕获检测器(进口,双柱(独立模块加热)双ECD,配氮气发生器)、全自动索氏提取器(进口)、旋转蒸发仪、烟气汞分析仪(进口)等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制造商需提供制造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系统配件供应渠道;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招标文件从2016年 9 月 2日至2016年 9 月 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出售、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金地)1号商2栋908室(武汉工程大学对面),招标文件费为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代理商应当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气相色谱仪/电子捕获检测器(进口,双柱(独立模块加热)双ECD,配氮气发生器)、全自动索氏提取器(进口)、旋转蒸发仪、烟气汞分析仪(进口))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商需提供制造生产许可证;(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 年9月26日下午14:00时前(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07室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金地)1号商2栋907室(武汉工程大学对面),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 系 人:郭主任
电 话:***-********
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金地)1号商2栋908室(武汉工程大学对面)
联 系 人:黄志峰
电 话:139*****475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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