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利嘉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栏杆、扶手询价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利嘉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栏杆、扶手询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27 08:29:37
投标截至时间:2024-08-30 09:00:00
内容:
因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利嘉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我公司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前登录铁建云采网(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2024年08月30日09点0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不锈钢栏杆 | 详见图集15J403-1(B17、B7型) | 国标 | 米 | 787.32 | 包安装 |
2 | 不锈钢扶手 | 详见图集15J403-1(E4、K7型) | 国标 | 米 | 149.2 | 包安装 |
3 | 护窗栏杆 | 详见图集15J403-1(C15、H3型) | 国标 | 米 | 4313.88 | 包安装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安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按照实际合格数量进行验收。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无预付款,当月 20 日对账,按照需方要求开具与当月对账金额相同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方按月进行入账后,下个月 30 日前支付上月对账金额的 70%,后续货款在下个月支付累计欠款的 70%,剩余货款在供货完成后的 3 个月内付清。如需方以承兑汇票及供应链票据形式支付,需方不承担汇票贴息费用。
6.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
8.其他要求:无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思远 电话:02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47号
邮箱:*********@qq.com
联系人:穆涛涛 电话:159*****759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昌大道创元千禧大酒店对面中铁十一局集团利嘉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
邮箱:**********@qq.com">**********@qq.com
标签: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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