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10kV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10kV配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10kV配电工程。

2.项目编号:YCJS【DL2024】- 016。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交付时间

品目号

预算

合同包

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10kV配电工程

1(项)

合同签订后(60)天

*******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含)、承修类五级(含)、承试类五级(含)及以上。凡取得福建省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已在福建省电监办备案证明,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 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请于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每天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持企业介绍信到 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6号天一碧海云天1幢1梯402室)办理报名手续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7.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持企业介绍信(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我司办理报名事宜(2)网络报名: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NDYCJS@126.com。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YCJS【DL2024】- 016

项目名称:蕉城区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10kV配电工程

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日期:

8.采购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09月09日09:30(北京时间),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德市天湖东路16号天一碧海云天1幢1梯402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13-15层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法:0593-*******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6号天一碧海云天1幢1梯402室

电话:0593-*******

联系人: 钟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工程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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