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冷库、2号冷库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号冷库、2号冷库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1号冷库、2号冷库管理系统项目

2、招标编号: NTJT********120 2、备案号: 苏交建备NTJT[2016]0097

3、项目信息

项目编码 项目性质 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NT********WL005 审批关于1号冷库、2号冷库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的通知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 标段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限价/元

NT********WL0050011号冷库、2号冷库管理系统项目 2016-09-21 09:30 *******

5、建设地点: 南通市

6、专业: 其它招标种类: 施工

7、招标内容: 1号冷库、2号冷库管理系统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冷库管理子系统、商户服务平台子系统、微信商户追溯查询子系统、冷链物流管理子系统、商户订货管理子系统、智能叉车改装管理软硬子系统、海关保税库监管接口子系统,冷链行业协同OA流程办公系统、RFID设备相关硬件等及其施工和质保期维护。

计划开工时间: 2016-10-31 计划竣工时间: 2017-05-03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汤先生 189*****006 ****-********

上午工作时间: 9:00:00-11:30:00 下午工作时间: 14:00:00-17:0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16-08-31 23:55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9-08 23:59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本地(南通地区)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若投标人为非南通市范围内注册的,则在南通市范围内必须设有代维机构并签订代维协议(代维公司必须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代维公司针对本项目只能与一家公司合作且未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代维公司针对本项目与投标人的唯一合作函)。

3、中标后的本地化服务承诺和配备三名及以上专职技术人员(配备人员需具备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在系统内提供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

业绩条件: 自2011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施工。类似项目的定义如下:

投标方必须具有为冷库管理做过相应项目的成功案例,投标单位需提供不少于2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的冷库管理软件合同复印件。

其它条件: 无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高级项目管理师或高级架构师或高级分析师证书,并且在整个项目实施期内不得更换;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业绩条件: 去

其它条件: 无

(3)其它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A级暂定)或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提供了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2.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3.①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硬件设备(超高频RFID手持机月台验货机、RFID手持库内作业机及智能叉车RFID读写器设备,品牌必须在unitech、东大集成、荣睿之中选择)的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免费软件修改、维护服务;三年硬件质保服务;三年软件免费对外接口服务。软件部分质保期满后,每年维护费不得高于软件部分最终结算价的7%。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6-08-31 至 2016-09-08

地点: 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16-09-21

地点: 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南通分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5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 售价/元 招标文件支付截止时间

1号冷库、2号冷库管理系统项目 1,000 2016-09-08 23:59: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南通分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5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在线支付 线下支付

联系人姓名: 龚金伟联系人手机号: 151*****042

账户名称: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银行账号: ****************513

银行编码: 中信银行分支行名称: 南通分行营业部

分支行省份: 江苏省分支行城市: 南通市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他说明

1、工期:总工期:合同生效后 180日历日,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合同生效后 90日历日,完成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系统集成、测试发布和系统初验工作。

第二阶段:合同生效后第91日历日至合同生效后第180日,完成系统试运行和功能维护、系统终验工作。

2、验收要求:在接到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发包人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验收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法

4.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4.1.1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4.1.2 本次采用网上报名(指通过“江苏省交通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申请单位请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即可于2016年 9月 8 日23时59分前进入www.jscd.gov.cn网站,在左下角“常用服务系统”中进入“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登陆首页的教程说明,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4.1.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经办人手机号码及传真号码,以便联系。如因无联系方式或通信不畅通,造成招、投标信息无法传递,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投标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投标人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4.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否则,不予作为评审依据。

4.4.拟报名单位如果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本省单位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咨询,外省单位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

4.5如在使用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时遇到任何技术问题,请直接致电********98。

4.6除无法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材料外,本项目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材料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备案或需更新材料的申请人请抓紧时间到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办理,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特别提醒:根据江苏省交通厅相关文件要求,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企业、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投标时不予认可。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更

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7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 9 月 8 日23时 59 分,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南通分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5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5.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注:本公告及其招标文件所称时间皆为北京时间。




标签: 管理系统 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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