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四合永镇伊逊河水污染综合治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围场县四合永镇伊逊河水污染综合治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围场县四合永镇伊逊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BOAOZB********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围发改核字【2015】161号

所属行业:

其它

所属地区:

承德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围发改核字【2015】161号文核准,招标人为围场县四合永镇伊逊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为水污染专项资金加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围场县内。
规 模:湿地建设及湿地内交通工程、管理房等。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556万元;
计划工期:12个月;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 资质证书;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⑤ 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情况可以通过扫描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的,投标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2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09月02日至 2016年09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围场县馨卉大厦B座商业楼3楼326投标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人向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围场县四合永镇伊逊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李晓东
电 话:138*****859
6.1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岩
联系电话:****-****************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围场县四合永镇伊逊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

王岩

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

邮编:

050091

电话:

0314-7511226

传真:

****-********

电子邮件:

boaozb@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治理 水污染 围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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