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比选确定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的公告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比选确定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达州市达川区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任务表〉的通知》的通知(达人社函〔2024〕178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愿申请、部门评审、纪检监督、择优确定”的原则,南岳镇人民政府将对承担我镇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基地(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公司企业进行公开比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选项目、机构数量及培训内容
(一)比选项目:职业技能培训60人次。
(二)机构数量:根据报名机构情况,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比选确定1家定点培训机构。
(三)项目内容。立足本地产业优势、地域特色、技能特点和市场需求;紧扣农民工需求强烈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产品营销和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开展培训,把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物流快递、数字乡村等新兴业态及中式烹调师、中(西)式面点师、养老护理、婴幼儿照护、保姆等家政服务纳入培训范围。
二、比选时间和地点
现场比选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10:00,地点:南岳镇人民政府小会议室。
三、比选方式
采取资料审核方式进行,根据评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定点培训机构。
四、参选条件
经达州市、市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且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培训机构均可参加比选,具体条件如下:
(一)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具备丰富的培训(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技能培训业务和就业政策,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学员满意度高。
(二)有与职业技能培训工种、人数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办公用房,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学习工位,有专职的跟班人员。
(三)有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配备有与职业技能培训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职教师队伍,且教师队伍具备专业资质和机构聘书。
(四)具备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五)建立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财务及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疫情防控等各项管理制度。
(六)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上年度在承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无不履行培训协议内容的情况。
(七)需规范办学评估结果为“C”级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比选流程
(一)申报比选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意向参加比选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公司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南岳镇人民政府,过期不再受理。详细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农民工服务办公室,联系人:邓立,联系电话:134*****030。
(二)申报材料
1.2024年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比选申报表;
2.培训机构批准文件、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批准文件;
3.培训机构简介和资质。培训机构简介应包含:成立时间、专业设置、师资力量、教学管理措施、学校荣誉等内容;资质材料应包含: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学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件等复印件。
4.教学设备及培训场地:理论和实操教学设备设施明细表及实物照片;培训场地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教师资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教学的需提供教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开展返乡创业培训教学的需提供符合创业培训要求的师资条件等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6.上年度培训协议签订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及完成情况、培训图片及成果等。
7.2024年培训方案:应包含拟申请培训项目(专业)、培训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培训教材、拟培训人数等;方案中要特别说明培训活动组织、招生办法及生源保证措施、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开展视频培训承诺等内容。
以上材料由申请单位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请单位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南岳镇人民政府将对报名参加比选的培训机构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南岳镇人民政府建立不少于5人的比选评委,在镇纪委的全程监督下,综合评选确定承训机构,根据评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培训机构。
(五)对评选入围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六、比选结果运用
南岳镇人民政府将结合定点培训机构专业设置、办学规模等情况,签订培训合作协议。
七、比选要求
(一)本次比选工作坚持和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和简便高效相结合,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评选。
(二)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自行将比选资料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袋面注明单位名称和日期。密封口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盖章的比选资料,将予以拒收。参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比选资料送至比选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经比选,无论比选单位是否中选,其比选资料不予退还(留存作为比选依据)。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标签: 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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