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截止26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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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列出一批重大专项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投标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组织社科界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专项招标共确定121个招标选题,根据投标情况和课题质量,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60—8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专项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选题(附后)投标,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4年8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2.投标人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课题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

3.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人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4.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要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课题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5.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七、投标纪律要求

1.责任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按工作程序对《投标书》、投标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2.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4.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时间安排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网络申报系统于9月15日零时至26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须于9月2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投标书》报送我办,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3.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并按程序立项。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大专项招标选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研究

2.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重大原则研究

3.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研究

4.以改革开放作为重要法宝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研究

5.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研究

6.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与协同推进其他各领域改革研究

7.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内涵、标准体系和实践路径研究

8.“两个毫不动摇”与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研究

9.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重要理论问题研究

10.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机制创新与实现路径研究

11.推动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的体制机制研究

12.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研究

13.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14.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研究

15.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理论基础和制度设计研究

16.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效应评估与政策优化研究

17.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的理论框架与实践路径研究

18.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理论机制、科学内涵与政策体系研究

19.扩大消费长效机制的运行机理与完善路径研究

20.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理论和制度体系研究

21.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创新路径研究

22.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研究

23.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问题研究

24.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理论机制与实践路径研究

25.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与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问题研究

26.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四位一体的制度构建研究

27.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的政策体系研究

28.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提升机制与路径研究

29.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30.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提升的理论建构和管理创新研究

31.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研究

32.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研究

33.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动力机制与实践路径研究

34.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运行机制、激励保障研究

35.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研究

36.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7.构筑有效的政府治理的公共政策机制研究

38.统筹推进财税金融重点领域改革的宏观政策优化和理论深化研究

39.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的理论内涵和导向作用研究

40.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的重要意义、难点问题和机制创新研究

41.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研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金 大专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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