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司法局2024年度长沙移动电视法治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长沙市司法局2024年度长沙移动电视法治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1、长沙市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是长沙市广播电视台(集团)所属二级单位长沙广电数字移动传媒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长沙市广播电视台(集团)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联袂打造,承接基于地铁所有的电视节目广告经营权,目前是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唯一官方电视媒体。
2、长沙市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具有“长沙市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长沙移动电视”的运营权。长沙移动电视目前是长沙市唯一一家合法运营户外移动电视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3、本项目很多素材的拍摄要求高、政治性强、不允许商业化运作。长沙市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具有政策导向正确、政治把关和强大的制作经验、把握相对到位,符合项目需求。
鉴于本项目需求服务不可替代,故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电视服务 | 2024年度长沙移动电视法治宣传项目 | 1、立足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拍摄、创作法治情景剧、快闪、MG动画等系列原创法治宣传短视频。 2、在公交地铁、磁浮终端屏幕播放普法短视频,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宣传力和影响力。 | 1 | 项 | ****** | ****** |
为进一步培育普法品牌,深化普法宣传实效,围绕“争创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建设全国一流法治政府示范城市”目标,努力把长沙打造成一座蕴含法治精神、洋溢法治文化、体现法治追求的最具幸福感城市,拟进行2024年长沙移动电视法治宣传项目采购。
1、论证时间:2024年8月23日
2、论证专业人员: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梅金华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教授 |
王健荣 | 湖南师范大学 | 教授 |
杜启平 |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研究员 |
3、论证意见:
(1)长沙市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是长沙市广播电视台(集团)所属二级单位长沙广电数字移动传媒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长沙市广播电视台(集团)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联袂打造,承接基于地铁所有的电视节目广告经营权,正是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唯一官方电视媒体。而长沙移动电视目前是长沙市唯一一家合法运营户外移动电视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符合唯一性。再以拍摄素材政治性强,不允许商业化运作,可把握正确指向,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2)长沙市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具有“长沙市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长沙移动电视”的运营权,是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唯一官方电视媒体。基于此,该项目具有媒体资源占有唯一性,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长沙市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具有垄断性、独特性和无可替代性,又是“长沙市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长沙移动电视”的合法运营机构,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为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考虑本项目的特殊要求,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长沙市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实施。
本项目预算:******.00元,根据市场对比,结合本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预算合理。
综合上述意见,本项目符合《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1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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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8 月27 日
标签: 长沙移动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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