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城关镇中心小学食堂蔬菜、调味品定点招标公告

康县城关镇中心小学食堂蔬菜、调味品定点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加强我校食堂管理,保证师生膳食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康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支委会、校委会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校拟对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调味品)定点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学期蔬菜及调味品类供应。
二、资质要求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质。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占地面积应当在30平方米以上,并且经营场所卫生干净,安全措施到位。
(三)经营人员应当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四)有专门的农残检测设备和人员,建立配送台账记录,并能随货提供真实可信的农残检测报告。
(五)有着相对稳定的进货渠道,进货记录完整,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材料能提供盖有供货方公章的电子一票通、每一批次的蔬菜农残检测报告等资料。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追根溯源。
(六)有专门的配送运输工具,能够及时配送,按时提供新鲜蔬菜、水果及合格的调味品。
(七)近两年内未受到过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能据实提供国家正式发票。
(九)能提供良好的征信记录。
(十)能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供应蔬菜、水果及调味品的种类参考《指导手册:西北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食谱》。
(二)供应商要无条件地接受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和乡镇市场监管所的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做到立即整改。
(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采购协议和安全配送协议,为学校配送合格蔬菜和调味品。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所将不定期对定点供应商蔬菜、水果和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抽检中发现有农残超标蔬菜,配送法律法规禁止食材食品的,学校将立即终止协议,取消配送资格,任何时候不得再次为学校配送食材食品。
(四)蔬菜和调味品单价依照康县市场价格为参照,每月月初询价一次,特价产品除外。不同时段的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临时约定。
(五)中标单位中标后,在供货期间,如遇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招标确定供货单位配送食材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相关合同无条件终止。若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与上级政策有冲突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近两年内未受到过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证明1份;
(六)近期的征信记录1份;
(七)经营场所照片1份;
(八)健康证复印件1份;
(九)农药残留检测场所照片1份。
五、招标时间
时间: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0日18:00截止)
地点:康县城关镇中心小学
六、联系电话
李老师:199*****009
李老师:152*****098
七、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康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所有,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前来洽谈合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蔬菜、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