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安全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安全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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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278,4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一)人员素质条件1)全体保安服务人员应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2)学校保安应为年满18-5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的中国公民,并能胜任学校保安服务工作。3)全体保安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无纹身、无吸毒历史。4)全体保安服务人员须证件齐全,即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5)全体保安服务人员应熟悉护卫知识,遵守保密规定6)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要求持证上岗,年龄不得超过五十五周岁。7)保安员岗位实行轮班制度,供应商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8)保安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9)成交供应商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10)保安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11)维护学校区域内公共设施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12)维护学校大门出入口的道路交通秩序,做好出入学校的车辆管理。做好来访车辆、人员的登记、验证放行等手续;指挥车辆按规定车道行驶、停放。13)协助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执行扑救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任务。所有保安人员均是学校义务消防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遇有火灾、火警应积极参加扑救工作;敢于与不法分子作斗争,14)服从用人单位的调遣,完成其他有关学校安全的保卫任务。 (一)人员素质条件1)全体保安服务人员应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2)学校保安应为年满18-5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的中国公民,并能胜任学校保安服务工作。3)全体保安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无纹身、无吸毒历史。4)全体保安服务人员须证件齐全,即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5)全体保安服务人员应熟悉护卫知识,遵守保密规定6)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要求持证上岗,年龄不得超过五十五周岁。7)保安员岗位实行轮班制度,供应商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8)保安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9)成交供应商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10)保安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11)维护学校区域内公共设施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12)维护学校大门出入口的道路交通秩序,做好出入学校的车辆管理。做好来访车辆、人员的登记、验证放行等手续;指挥车辆按规定车道行驶、停放。13)协助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执行扑救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任务。所有保安人员均是学校义务消防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遇有火灾、火警应积极参加扑救工作;敢于与不法分子作斗争,14)服从用人单位的调遣,完成其他有关学校安全的保卫任务。 1 278,4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27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何志明 133*****863

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

2024年08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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