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辅助执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辅助执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辅助执法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辅助执法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RJC-2024-0262号
2.项目名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辅助执法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8.7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8.7万元;单价限价8200元/家;本项目采用单价总价双控,单价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辅助执法服务,针对新北区35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进行现场比对和盲样考核、对企业违法问题协助取证、整理问题清单并形成专家意见,最终提交《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和问题汇总成果。
依据《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常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机构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常州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废水偷排直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32 T3944—2020)、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环境监控物联网系统建设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DB32 T2775-2015)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辅助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在线监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或采购活动的行为,含下列情形:
a.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3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
3.方式:(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线上领购: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PDF格式)发至本公司邮箱“**********@qq.com”并按邮箱回复的要求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后,采购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报名、付款咨询电话:0519-********。
费用缴纳账户信息如下(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或编号)
户名: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兰陵支行
账号:519*****6910000
(2)现场申领:至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前台领取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采购文件获取申请表(格式见公告附件1)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签名)。
5.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一)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2.对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投标供应商,均应在2024年9月4日12:00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澄清或异议。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失误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北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义北路2号绿创大厦
联系方式:马女士 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
联系方式:0519-********
项目联系人:周叶
电话:0519-********
网址:cg.czrb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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