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主审)选聘项目0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000CWGXZX202*****600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主审)选聘项目01招标人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性质为服务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相关审计服务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2.1项目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主审)选聘项目01;
2.2招标编号:1000CWGXZX202*****6001;
2.3招标单位: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2.4项目地点:招标范围企业所在地;
2.5招标范围: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合并和法人、首钢股份并表范围子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和中期审计
序号 | 企业名称 | 2023年末合并资产总额(亿元) | 2023年度合并营业总收入(亿元) | 备注 |
1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合并) | 5270 | 2380 | 并表范围二级企业60户 |
2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A股上市公司) | 1375 | 1138 | 并表范围企业24户,其中香港地区1户 |
3 | 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25 | 0 | 单户 |
2.6服务期限:2024年至2026年,自2024年财务决算准备开始至2026年财务决算全部工作结束,业务约定书一年一签。
2.7服务内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期报告、相关经济活动鉴证提供审计服务以及其他财务决算、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2.7.1 对招标范围内公司合并及法人单位出具年度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其中首钢集团合并和法人、首钢股份年度审计报告为中英文;
2.7.2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出具首钢集团年度管理建议书、审计情况说明;按照融资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出具首钢集团合并及法人中英文中期审阅报告;
2.7.3 按照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配合招标范围内上市公司完成年度和半年度披露工作,出具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关联交易的存款及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和财务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等;
2.7.4 对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首钢集团及并表范围单位的经营管理、投融资管理、资产管理、产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提升和改进事项,出具集团内部管理建议书并向集团管理层汇报;
2.7.5 按照集团年度财务决算会审工作统一安排,开展并表范围单位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核;与首钢集团一并参加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决算现场会审,并协同集团完成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质量检查提出问题的答复和措施制定;
2.7.6 提供日常财务业务咨询、会计准则培训、行业前瞻性资料分享等无偿增值服务;积极协助集团优化完善会计制度体系建设,对集团会计制度、规范等制修订提出意见建议,对集团重要的财务标准化规范提出建议;
2.7.7 具体服务内容以每年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为准。
信誉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点。
基本资格要求: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在中注协发布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排名前15位;
3.3投标人在首钢集团及全部项下子企业连续审计年限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不超过8年;
3.4投标人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中的事务所;
3.5投标人为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可担任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财务决算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的;没有因承担国有企业审计业务受到以上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6个月的;
3.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承担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的;
3.8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北京市国资委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的;
3.9投标人近两年负责审计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
3.10 投标人近期不存在待财政部、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需进一步核实事项;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1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可担任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财务决算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应资质证明事项的复印件,并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本项目审计团队专业资格要求:
3.13承办本项目总负责人为权益合伙人且在本所执业年限10年以上;有特大型集团企业决算审计总体负责人经验,负责过钢铁和矿产资源、金融、园区和房地产开发、国际贸易等行业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财务决算审计经验;
3.14承办本项目现场负责人在本所执业年限8年以上且有特大型企业集团决算现场负责人经验;
3.15承办本项目的审计团队主要成员,有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多行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经验;
3.16承办本项目的审计团队,注册会计师比例不低于45%,有两年以上财务决算审计经验的人员占本项目团队总人数不低于75%;
3.17承揽业务的审计团队成员,近两年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没有吊销执业证书、暂停执业、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其他资格要求:
3.1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能够保守招标范围内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包括不限于数据不出境,除直接参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以及聘请的专业顾问和协助完成交易的其他相关方之外任何人无权访问和查看相关资料和信息等措施;
3.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4年08月24日至2024年08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注册登录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报名本项目,在线下载电子文件并办理CA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2下载招标文件前需支付平台使用费 500元人民币,支付后不予退还。支付方式:线下/企业网银支付(如需开发票请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缴纳操作请查看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栏目下的《交易卖方(供应商)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操作手册》。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首钢招标采购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专门设定开标地点,各投标人在首钢招标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开标解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熟悉不见面相关操作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首钢招标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zb.sggylpt.com/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各潜在投标人可在首钢招标采购服务门户(https://zb.sggylpt.com)—>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栏目下查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首钢招标采购服务门户https://zb.sggylp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操作程序详见首钢招标采购服务门户https://zb.sggylpt.com/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下载。
招 标 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联 系 人: 辛晓琳
招标代理: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首特钢创业大厦A座2层
联 系 人:刘志涛、李俊梅、张颖
电 话:0315-******* 135*****829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主审)选聘项目0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000CWGXZX202*****600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主审)选聘项目01招标人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性质为服务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相关审计服务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2.1项目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主审)选聘项目01;
2.2招标编号:1000CWGXZX202*****6001;
2.3招标单位: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2.4项目地点:招标范围企业所在地;
2.5招标范围: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合并和法人、首钢股份并表范围子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和中期审计
序号 | 企业名称 | 2023年末合并资产总额(亿元) | 2023年度合并营业总收入(亿元) | 备注 |
1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合并) | 5270 | 2380 | 并表范围二级企业60户 |
2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A股上市公司) | 1375 | 1138 | 并表范围企业24户,其中香港地区1户 |
3 | 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25 | 0 | 单户 |
2.6服务期限:2024年至2026年,自2024年财务决算准备开始至2026年财务决算全部工作结束,业务约定书一年一签。
2.7服务内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期报告、相关经济活动鉴证提供审计服务以及其他财务决算、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2.7.1 对招标范围内公司合并及法人单位出具年度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其中首钢集团合并和法人、首钢股份年度审计报告为中英文;
2.7.2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出具首钢集团年度管理建议书、审计情况说明;按照融资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出具首钢集团合并及法人中英文中期审阅报告;
2.7.3 按照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配合招标范围内上市公司完成年度和半年度披露工作,出具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关联交易的存款及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和财务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等;
2.7.4 对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首钢集团及并表范围单位的经营管理、投融资管理、资产管理、产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提升和改进事项,出具集团内部管理建议书并向集团管理层汇报;
2.7.5 按照集团年度财务决算会审工作统一安排,开展并表范围单位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核;与首钢集团一并参加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决算现场会审,并协同集团完成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质量检查提出问题的答复和措施制定;
2.7.6 提供日常财务业务咨询、会计准则培训、行业前瞻性资料分享等无偿增值服务;积极协助集团优化完善会计制度体系建设,对集团会计制度、规范等制修订提出意见建议,对集团重要的财务标准化规范提出建议;
2.7.7 具体服务内容以每年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为准。
信誉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点。
基本资格要求: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在中注协发布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排名前15位;
3.3投标人在首钢集团及全部项下子企业连续审计年限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不超过8年;
3.4投标人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中的事务所;
3.5投标人为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可担任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财务决算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的;没有因承担国有企业审计业务受到以上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6个月的;
3.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承担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的;
3.8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北京市国资委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的;
3.9投标人近两年负责审计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
3.10 投标人近期不存在待财政部、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需进一步核实事项;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1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可担任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财务决算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应资质证明事项的复印件,并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本项目审计团队专业资格要求:
3.13承办本项目总负责人为权益合伙人且在本所执业年限10年以上;有特大型集团企业决算审计总体负责人经验,负责过钢铁和矿产资源、金融、园区和房地产开发、国际贸易等行业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财务决算审计经验;
3.14承办本项目现场负责人在本所执业年限8年以上且有特大型企业集团决算现场负责人经验;
3.15承办本项目的审计团队主要成员,有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多行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经验;
3.16承办本项目的审计团队,注册会计师比例不低于45%,有两年以上财务决算审计经验的人员占本项目团队总人数不低于75%;
3.17承揽业务的审计团队成员,近两年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没有吊销执业证书、暂停执业、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其他资格要求:
3.1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能够保守招标范围内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包括不限于数据不出境,除直接参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以及聘请的专业顾问和协助完成交易的其他相关方之外任何人无权访问和查看相关资料和信息等措施;
3.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4年08月24日至2024年08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注册登录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报名本项目,在线下载电子文件并办理CA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2下载招标文件前需支付平台使用费 500元人民币,支付后不予退还。支付方式:线下/企业网银支付(如需开发票请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缴纳操作请查看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栏目下的《交易卖方(供应商)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操作手册》。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首钢招标采购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专门设定开标地点,各投标人在首钢招标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开标解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熟悉不见面相关操作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首钢招标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zb.sggylpt.com/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各潜在投标人可在首钢招标采购服务门户(https://zb.sggylpt.com)—>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栏目下查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首钢招标采购服务门户https://zb.sggylp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操作程序详见首钢招标采购服务门户https://zb.sggylpt.com/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下载。
招 标 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联 系 人: 辛晓琳
招标代理: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首特钢创业大厦A座2层
联 系 人:刘志涛、李俊梅、张颖
电 话:0315-******* 135*****829
标签: 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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