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州序号8整改情况的公示
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州序号8整改情况的公示
州文化和旅游局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州序号8)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27日至9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少数地方未能较好的处理严格保护和生态价值转化的关系。宣恩县椿木营运动休闲旅游区项目在未办理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破坏林地,改变土地用途,建设民宿、滑雪场、跑马场、游乐场、烧烤基地、休闲草坪及越野车赛道等旅游设施。
二、整改目标
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建设时间、用地状况分类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
在项目未取得合法手续前提下,不将该旅游区纳入A级景区或旅游度假区创建范畴。
四、整改完成情况
未将椿木营运动休闲旅游区纳入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品牌创建范畴。
若对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州文化和旅游局反映。
联系人:李冠穆,联系电话:0718-*******。
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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