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某部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JWHJSH-F1020
项目总预算:95万元人民币
项目最高限价:95万元人民币
标项二
1、包名称:上海某部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包件二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5万元;
3、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为招标人各单位执法办案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对电子数据鉴定(电子设备数据提取、固定、恢复)司法鉴定,具体鉴定项目以《关于印发<上海市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沪发改价调〔2023〕50号)中《上海市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标准》为准。最高投标限价6000元/项。
4、服务期限:1年。
5、交付地点:招标人辖区地域(即上海市区域)及执法办案需开展司法鉴定地域(全国范围)。
交货期:以实际司法鉴定终止为准,预计7个工作日 。
服务方式:送检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近三年(从2021年至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2.3凡参加军队各级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增加完成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
2.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在上海市具有专门的鉴定机构。
(2)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鉴定机构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3)开展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人应具备有效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2.2条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0时~17: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报名地点: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
*******@qq.com);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qq.com。
资料审核通过后提供缴费账号,标书费通过转账形式缴纳,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件,报名两个包件付两次,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13:30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康桥路666号1号楼会议室
七、其他补充事项:
1、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名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军队采购网。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以上媒体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2、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人民币):
开户名: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账号:
800*****6308021
用 途:例如“(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请务必在汇款用途栏上注明)。
3、汇款账户名称应与参选人名称一致,公对公转账(付款摘要中注明: 项目名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海某部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联 系 人: 陈警官
电 话:
150*****791 招标代理单位: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666号E栋318
联 系 人:傅女士
电 话:
159*****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