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安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采购公告
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安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采购公告
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安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安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采字【BJ********】号
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安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0,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安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0,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89,315.5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陈仓区县功镇安台村小流域治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0,200.00 | 1,489,315.5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安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安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0)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1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ggzy.baoji.gov.cn/fwzn/******/********/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html);
2、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首页〉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行项目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陈仓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址:陈仓区南环路农业大厦302室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5室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秦蛟
电话:0917-*******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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