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版石镇中心幼儿园学年度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遴选公告
安远县版石镇中心幼儿园学年度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遴选公告
版石镇中心幼儿园2024—2025学年度
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园食堂管理,更好地优化采购成本,保证食材安全达标,确保全体师幼饮食健康与安全,经我园行政会讨论决定对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诚信、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
二、遴选方式和原则
遴选方式:
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成立食品采购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遴选的具体工作。遴选结果将按要求进行公示,并签订供应合同。
遴选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质优价适,择优选购原则;提倡合理低价,“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选择“质量可溯、价格可控、放心食用”的供货单位。
三、采购原材料项目
(一)招标项目:1.蔬菜类;2.猪肉类;3.牛肉类;4.家禽类;5.水产类;6.水果类;7.乳制品(牛奶)类;8.烘焙蛋糕类;9.大米类;10.豆制品类;11.食用油、面粉、调味品、干货类。
四、各类食品的具体要求
1.大米:具有质检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2.食用油:具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肉类:猪肉、牛肉、鸡鸭等必须出具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其他食材:糖、酱油、醋等调味品必须具有食品质量认证;牛奶、水果、蛋糕、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1.具备相应原材料项目的生产和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所投产品在经营范围内。
3.具有食品供货正规发票、溯原单等(部分产品需提供检疫或检验报告)。
4.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意识,无不良记录。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并根据园方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供应商必须按照幼儿园食堂订货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供应商在供货中如出现质量、数量等不符要求的问题,依据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处理。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5.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此项目,也不得将此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6.供应商在供货途中的安全责任自负,与园方无关。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
2.资质审查:需提供营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健康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及质量承诺书(加盖公章、签字)。(备注:经营者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参与遴选项目保持一致)
3.报价清单:大米类提供3样品种,食用油、面粉等干货类提供10样品种,蔬菜类提供6样品种、猪肉类提供5样品种、牛奶类提供3样品种、蛋糕面包类提供5样品种、水果类提供5样品种并加盖公章。
4.所有材料装入密封文件袋。
5.报名地点:安远县版石镇中心幼儿园
6.联系人: 刘园长 193*****412(备注:以上公告解释权为安远县版石镇中心幼儿园所有,不当之处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安远县版石镇中心幼儿园
标签: 食堂食品原材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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