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祁门县梅城公益性公墓殡仪馆殡葬服务及墓穴价格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祁门县梅城公益性公墓殡仪馆殡葬服务及墓穴价格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的公示
依据有关规定,现对《祁门县梅城公益性公墓(殡仪馆)殡葬服务及墓穴价格收费方案》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9月26日
联系地址:祁门县学前街3号祁门县发改委价费股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59-*******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祁门县梅城公益性公墓(殡仪馆)殡葬服务及墓穴价格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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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祁门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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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梅城公益性公墓(殡仪馆)殡葬服务及墓穴价格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
祁门县梅城公益性公墓(殡仪馆)位于祁山镇新岭村优家坞(灯塔眼科医院对面山坞),2022年10月开工建设,总占地面积 ******.93 ㎡(约合 177.5 亩),包括殡仪馆及墓区。殡仪馆建筑面积 5619 ㎡,含业务用房、遗体告别区、遗体处理火化区及其他配套用房等。墓区(一期)建有遗体墓1126个(单人482个、双人644个),骨灰墓2330个(单人2286个、双人44个)。现梅城公益性公墓(殡仪馆)建设基本完工,即将试运营。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维护丧属的切身利益,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物价局、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2〕131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县发改委会同县民政局在成本调查、召开有关部门和乡镇征求意见会的基础上,按照公益性原则,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财政投入情况、群众承受能力、节约环保等因素,参照周边区县殡葬服务价格水平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梅城公益性公墓(殡仪馆)殡葬服务及公墓价格收费方案如下:
一、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殡葬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含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存放)实行政府定价,延伸服务收费(含守灵房租用、告别厅租用、遗体消毒)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将其他服务的收费项目(含遗体更衣下棺,遗体下葬,骨灰下葬,花圈租赁等)由殡葬服务机构按照诚实守信原则拟定收费标准,一并公示征求意见,实行一条龙收费服务,最大限度维护丧属利益。
具体标准为:
序号 | 收费项目 | 定价形式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备注 |
1 | 遗体接运 | 政府定价 | 180 | 元/具 | 1.以殡仪馆为起点,起步基数为15公里,超过15公里的,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5元,往返计算; 2.超出本县范围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3.抬运尸体(走楼梯)3楼及以上每层加收12元; 4.非正常尸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
2 | 遗体冷藏 | 政府定价 | 5 | 元/具/小时 | 冷藏柜 |
3 | 遗体火化 | 政府定价 | 280 (平板火化) | 元/具 | 包括骨灰清理、装袋等。 |
520 (拣灰火化) | |||||
4 | 骨灰存放 | 政府定价 | 10 | 元/具/月 | 1.包括其间祭奠费、工本费、卫生处理等; 2.寄存不满1个月按1个月计算,以此类推。 |
5 | 守灵房租用 | 政府指导价 (最高限价) | 100 | 元/具/天 | 含冰棺使用。 |
告别厅租用 | 政府指导价 (最高限价) | 220(中厅) | 元/具/天(次) | 含冰棺使用、灵堂布置、电子显示屏、音响、空调、引导服务、遗相摆放的绢花供台等。 | |
360(大厅) | |||||
6 | 遗体消毒 | 政府指导价 (最高限价) | 100 | 元/具 | 非正常遗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
7 | 遗体更衣、下棺 | 800 | 元/具 | 1.为遗体清洗、更衣、整容、化妆、剃须、下棺等,不含材料; 2.非正常遗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 |
8 | 遗体下葬 | 2200 | 元/具 | 墓穴土方清理、抬棺、安放、回填土方、安墓碑(含刻字)、植草等。 | |
9 | 骨灰下葬 | 600 | 元/具 | 墓穴土方清理、捧送骨灰、安放骨灰、回填土方、安墓碑(含刻字)、植草等。 | |
10 | 花圈租赁 | 20 | 元/个 | 含挽联。 |
二、公墓价格标准
根据墓穴的类别(骨灰墓、遗体墓)和地理位置(朝向、地势)等因素制定墓穴价格(含墓碑):
骨灰墓:2600——2900元/墓(双墓按2个计算);
护墓管理费:骨灰墓50元/墓/年,遗体墓80元/墓/年,双墓按2个计算,10年一次性收取。
三、落实殡葬收费优惠政策
对符合祁门县城区公益性公墓申购对象中的低收入群体,给予一定的收费减免。
四、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应由丧属自主选择,并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服务事项、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不得强行搭售丧葬用品,严禁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殡葬服务机构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服务流程、减免政策、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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