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金庄河治理工程施工期环境检测及环保验收服务的采购公告
玉龙县金庄河治理工程施工期环境检测及环保验收服务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玉龙县金庄河治理工程施工期环境检测及环保验收服务
(二)服务内容:完成玉龙县金庄河治理工程施工期环境检测及竣工环保专项验收相关工作。
(三)服务时限:合同签订后工程达到验收标准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工作。
(四)项目地点:玉龙县黎明乡。
(五)项目规模:玉龙县金庄河治理工程位于丽江市玉龙县黎明乡,总投资 4589.69万元。直接工程费3584.70万元。金庄河为金沙江右岸 1 级支流,河流发源于丽江市玉龙县黎明乡玉屏山,本次对金庄河未治理的19.08km的河道进行治理。新建防洪堤1.32km,其中C20埋石混凝土重力式挡墙总长 0.76km;C20埋石混凝土护脚雷诺护垫护坡挡墙0.55;新建C20埋石混凝土仰斜式护岸总长 4.66km;新建C20埋石混凝土直立式护岸总长2.47km;挡墙加高加固0.21km。新建纳洪口2座、排水渠 1.32km、排涝涵管6座、下河踏步6处。
(六)最高限价:¥******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响应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响应人报价为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除支付与响应人所签订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七)采购方式:最低评标价法。由采购评审小组在确认报价、单位资质、人员要求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八)资质要求: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响应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二、采购文件获取
请拟参与的响应人于2024年8月27日至28日(北京时间:8时至18时内)持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玉龙县水务局101室领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玉龙县水务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888-*******
地址: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街道文笔路1号玉龙县水务局(玉龙县行政办公区人大附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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