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雪车招标公告

除雪车招标公告


G76厦蓉高速公路(纳黔)除雪车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办法1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
第五章 技术规范和相关服务要求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经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关于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特种车辆的批复》川高路函【2016】126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纳黔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由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招标范围
G76厦蓉高速纳黔段于2008年底开工建设,2011年12月一期纳溪至叙永段建成通车,2012年11月叙永至高桥建成通车,全长134.8公里,由于纳黔路叙岭关隧道出口至主线收费站气温较低,常年有雾,特别进入冬季雨雪天气较为突出,积雪较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确保高速公路营运安全,做好高速公路日常维护工作,拟采购除雪车一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NQ1标段。供货期为 30 天,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小于12个月。
标段设备名称单位数量主要功能验收、上牌、交货地点使用地点采购人
NQ1多功能除雪车(货箱容积≥19m3)辆1清除高速公路路面冰雪成都G76厦蓉高速纳黔段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和基本开户许可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具有车辆生产许可证,具备完成合同所需设备的生产及供货能力的国内制造商或国外进口组装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
(3)业绩要求:
过去三年(自2013年8月起至今)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的多功能除雪车累计销售超过20台及以上(销售业绩指该品牌的多功能除雪车的销售业绩,可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以上单位的合计销售业绩);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级产品公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上有登载,且产品具有定型报告和专用作业能力专项检测报告。产品在当地车管所上牌照不受质疑。
(4)财务要求:
①制造商参加投标的财务能力要求:货币资金≥1000万元,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或等于零。
②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财务能力要求:货币资金≥50万元,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或等于零。
(5)信誉情况良好。
(6)产品关键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带“★”号的要求”内容。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只能由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6年9月1日开始在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和招标人网站(http://www.scnfgs.com/)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招标人网站(http://www.scnfgs.com/)下载。
5.3投标人应及时在上述网站下载有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如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收到或默认已收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需考察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
投标人须在 2016 年9月 23日上午8:30至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 年9月 23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二楼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一次性提交人民币5万元整的投标担保(采用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招标
公告发布发布发布发布
2招标文件下载发布发布
3补遗书或通知书--发布发布
4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发布

9.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和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nfgs.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泸州收费站旁南方公司
邮 编:646000(泸州)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蓝先生、杨女士
网 站:(http://www.scnfgs.com/

招标人: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 3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见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的构成
3.1招标公告
3.2投标人须知
3.3评标办法
3.4合同条款及格式
3.5技术规范和相关服务要求
3.6投标文件格式
3.7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
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否则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招标文件的答疑
5.1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5.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期十八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天内作出答复。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
6.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补遗书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日前,将变更时间在招标人网站(http://www.scnfgs.com/)通知所有投标人。
6.4招标文件补遗书由投标人在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和招标人网站(http://www.scnfgs.com/)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在上述网站下载有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如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收到或默认已收到。

三、投标
7. 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有效期
9.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20天内。
9.2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用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个要求,届时招标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0. 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必须一次性提交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转出。
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账 号:****************4633
10.3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一日到账(宜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以实际到账为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接受。
10.4投标担保退还时间: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但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人代表凭单位介绍信,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结果通知书或退还申请函)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招标人财务处办理退还手续后,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10.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2)如果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担保或拒绝签署合同协议。
11.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1.1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11.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11.1.2拟提供的过去三年(自2013年8月起至今)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的多功能除雪车累计销售超过20台及以上(销售业绩指该品牌的多功能除雪车的销售业绩,可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以上单位的合计销售业绩);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级产品公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上有登载,且产品具有定型报告和专用作业能力专项检测报告。产品在当地车管所上牌照不受质疑。
11.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即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或银行进账单(回单)复印件)。
11.4 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实,如投标人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1.5投标人提供财务要求证明文件。
11.6业绩(销售业绩指该品牌的除雪车的销售业绩,可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以上单位的累计销售业绩)证明资料应提供购销合同或发票证明或采购人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2. 投标的语言
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12.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
13.投标文件的构成(格式见第六章)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设备报价清单
(5)拟委任的本合同负责人资历表
(6)设备关键技术指标偏差表
(7)拟提供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及规格的详细描述
(8)项目执行建议书
(9)售后服务承诺书
(10)资格审查资料
(11)投标人可以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果有)
14. 最高投标限价
14.1本项目NQ1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50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2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全部设备和服务的总费用,包括生产、采购、安装、调试、运输、培训、移交、保修期内的后期维修服务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报价主要包含: a.基本报价,即国内厂商的出厂价或国外厂商的到岸价;b.各种税费;c.国内运输费,货物装卸费及杂费;d.现场质量检测费;e.上牌费用(需业主提交的保险费除外);f.技术培训服务费;g.强制性配件和专用工具费;h.保修期内的后期维修服务费用;m.保修一年内的随车备件和专用工具等,并以投标人在报价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根据。
(2)本次设备采购招标的交验、上牌、交货地点均为四川省成都市,供货人应负责将设备运到成都组织交验、上牌后并交货。
(3)本次设备采购投标人拟提供的设备应当属于国家免收购置税行列,如不能免购置税,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车辆购置税。
15.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准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章。
15.3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5.4投标文件应逐页编码,并装订成册。属于同一部分的内容应装订在一起。否则,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页数的丢失、散落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5.5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密封完好。
16.2封套书写要求:
在总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1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8.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修改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投标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由于提供的资料不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0.知识产权
20.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采购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0.2招标人拥有本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知识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
20.3投标人如欲在本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拥有永久使用权。
20.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1.投标人注意事项
21.1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1.2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21.3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21.4不得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
21.5不得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1.6不得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21.7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相关情况。
21.8 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要求,每个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四、开标
22.开标由招标人组织。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开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包括三家),将不予开标。
23.投标文件的密封性经监督人员及投标人代表检查确认完好后,将招标文件当众拆封,由工作人员宣读投标函内容。
24.开标顺序:随机。
25.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26.投标人对唱标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未当场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唱标认可。
27. 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签字确认。

五、评 标
28.评标将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9.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0.投标人不得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
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含传真)提交,但不得对投标价格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32.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文件无效。
33.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无权利和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和其他人员透露。
34.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六、定标
35. 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和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nfgs.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6.招标人在公示结束后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7.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38.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七、合同的签订
39.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与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逾期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0.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供货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中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金。
41.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向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合同价格5%的履约担保。
八、支付货款
42.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具体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九、监督及投诉
43.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对投诉材料核查后,对材料虚假的一方或诬告的一方将上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予以列入不良信誉记录。
44.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机构: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电 话:028- ********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
邮 编:610041

监督机构: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电 话:0830- *******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隆纳高速公路泸州收费站旁南方公司
邮 编:64600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评标办法(正文)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相衔接,并与本章正文内容不相抵触。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初步
评审符合性评审(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制作;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签字和盖章的;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担保;
(4)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也不得有调价函;
(5)设备供货时间、供货地点、保修期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如果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资格评审满足招标公告中的3.1款“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2.1
详细
评审评标价的计算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评标价的修正(1)若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不影响投标报价排名,则不需投标人确认。如果影响投标报价的排名,则需取得投标人的确认。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资格因素评分标准:25分
供货期保证:5分
后期服务措施:10分
设备品牌质量及整车技术指标情况:25分
投标报价:35分
条款号评分因素及分值评分标准
详细
评审资格因素评分标准(25分)设备销售业绩情况
(25分)NQ1标段:除雪车销售达到20台得分为15分,每增加10台除雪车加1分,此项最高加10分。
供货期保证
(5分)供货期保证
(5分)NQ1标段供货期为30天得3分,每提前5天加1分,此项最高加2分。
后期服务措施(10分)川渝地区服务网点
(4分)在川渝地区,有制造厂商授权的专业性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得2分,如果是三类机动车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加0.5分;如果是二类机动车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加1分;如果是一类机动车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加2分,但如果有多个级别的机动车售后服务网点不累计加分,以最高级别的情况进行加分。此项最高加2分
须提供维修点的维修资质等级证明或营业执照和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维修服务响应时间
(2分)投标人承诺维修服务响应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的,得2分;超过24小时但不超过48小时达到的,得1分;超过48小时的,得0分。此项最高得2分
保修期
(4分)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小于12个月得1分,每增加3个月加1分,最多加3分。
设备品牌质量及整车技术指标情况(25分)产品质量
(5分)底盘应是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要求的知名、成熟的品牌,根据知名、成熟程度和指标的符合性程度得1-5分。
整车各项技术指标
(20分)整车未标注★号的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有一项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1分,最多扣15分;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优者加1-5分。
投标报价
(35分)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方式为:

其中:D1、D2、???Dn—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评标价;
D—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平均值;

其中:Q为折价分值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D时,Q=1.5;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D时,Q=1。
Dn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

二、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在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5人和业主代表2人共7人组成。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单信封形式)。
1.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原则:公平、公平、科学、择优。
3.评审标准
3.1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评标程序
4.1初步评审
4.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4.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2详细评审
4.2.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投标函大写金额不一致的,以投标函大写报价金额为准”。
4.2.2如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不影响投标报价排名,则不需投标人确认。如果影响到投标报价的排名,则需取得投标人的确认。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
4.2.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2.4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计算出综合评分。
4.2.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投标人提供给招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内容均应真实可靠,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发现所送的资料存在细微偏差或含义不明确之处,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招标人将以书面(含传真)形式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收到澄清函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以书面(含传真)形式给予答复,回答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澄清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投标人不按照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的,或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或失实,不通过其评审。
5.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后的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保修期长的优先;保修期也相等的,则车辆销售业绩大将优先被推荐中标。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条款
目 录
1.定义
2.技术规格
3. 资金来源和设备产地
4.供货人的责任和义务
5.招标人的责任
6. 专利权
7.设备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8.保险 9. 支付条件
10.品质保证及检验
11.索赔
12.税金
13.履约担保
14.合同执行期间的价格调整
15.供货人的违约
16.争端的解决方式
17.合同的生效、终止与变更
18.转让和分包
19.适用法律
20.行贿和受贿
21.其它

合同条款
1.定义
1.1“招标人”是指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甲方:指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2“供货人”乙方:指其投标书已为招标人所接受,并与签约单位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项目设备供货的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合同”指合同条件、技术规范、供货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有可能明确加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之内的这些补充文件。
1.4“规范”指合同中包括的技术规格及经招标人批准对技术规格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1.5“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供货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供货应得到的支付价款总额。
1.6“供货期”是指按有关合同条款的规定,完成全部设备供货的时间,本项目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
1.7“保修期”是指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即从设备运达交货现场,安装调试完成,招标人签发接收证书之日算起,该期限为不少于12个月。
2.技术规格
2.1本项目招标的设备的详细技术标准、规格和质量要求另见本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相关服务要求。
3.资金来源和设备产地
3.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为纳黔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
3.2本采购项目提供的设备和服务应来源于我国国内或国外进口国内组装且完全符合本合同文件技术要求的装置。
4.供货人的责任和义务
4.1供货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以其应有的精心与勤奋去履行和完成设备供应。
4.2供货人要确认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已对本合同设备供应的投标文件和标价的设备清单中开列的单价和总额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投标的单价和总额价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供货人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设备供应和其保修期内故障修复及保养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事宜。
4.3供货人应遵守现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果因供货人或其派遣人员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从而导致债务、损失、索赔、罚金、处罚和费用,不论其性质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4当供货人在复核合同文件或材料供应过程中,发现有关设备供应与技术服务的图纸或规范中的任何差错、失误或缺陷后,应立即通知招标人。
4.5供货人不得将本采购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转让给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否则将按供货人违约处理。招标人一经发现,以发出书面通知书的14天内未见纠正,将停止支付并按延期交货赔偿直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
4.6供货人应完成拟供产品生产、供货、运输、装卸、存储、安装、调试、后期服务等工作。
4.7本次采购设备要求按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计划供货,将设备运到指定地址交验、组织实施、支付。
4.8供货人在投标文件中约定的设备品牌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原则上不得改变,确因生产商或供货人某种原因需要改变的,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约定且须经采购人同意,但招标人仍将不免除供货人的违约责任。
4.9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所报设备的生产有效期及供货周期,中标后不得以所选设备停产或供货期过长为由更换产品品牌及规格,若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选择更高端的品牌和规格予以替换。
4.10采购人对供货人与其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11由于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期较紧,要求设备能尽快投入正常使用,因此要求设备供货人应有良好的服务。及时做好供货、调试培训和零配件服务,以满足设备的急需,保修期内车辆因故障停驶经检查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厂家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修或更换。
4.12本次采购设备保修期不少于12个月。
4.13供货合同生效后,供货人每台设备都须提供全部的质量资料(质量认证、国家汽车强制性3C认证、产品说明书和原厂车辆产品合格证);提供设备主要部件的配置性能参数;提供保养、维修操作规程、保修期限;以及中文技术资料二套,含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提供招标人,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要求。
4.14供货人应在川、渝两地设有服务网点,零配件供应公司持有营业执照和制造商的正式授权。设备出现故障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
4.15供货人必须协助招标人完成所有车辆在当地车辆管理所的牌照上户(上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不能上户的车辆,招标人有权退货,供货人应无条件的全额退款。
4.16供货人应派出1~2人到设备使用地进行培训。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培训期间的往返机票及一切国内发生的费用由供货人自行负责。
供货人应精心完成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的相关义务,后期服务与人员培训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
5.招标人的责任
5.1招标人应获得现场所在省和当地政府机构或公共服务机构要求的由招标人申请的各种许可、批准和许可证,以备履行合同之用。
5.2招标人应按与供货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中规定,严格履行采购人应尽的全部义务,包括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额,并为合同的实施和完成提供便利条件。
6.专利权
6.1供货人为本项目提供的设备和服务,应保证没有侵犯其他人的专利权,否则一切与此有关的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均由供货人负责,采购人将保留由此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索赔权利。
7.设备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7.1供货人提交的设备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要求。
7.2验收标准:按本标书中的各项指标、规格、性能以及生产厂家提供的正式验收技术文件进行验收。
8.保险
8.1供货人应对由于执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及海陆运输进行保险,该保险费用由供货人负责支付,并计入设备单价中。若供货人未按合同要求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货人自行负责。
9.支付条件
9.1付款方式:由采购人直接支付供货人设备款。
9.2付款条件
(1)第一期支付:当设备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现场、经调试、检测、验收合格、培训考核合格(操作培训、故障培训),车辆设备在车管所上牌及供货人所提供的单据(合同价格100%的商业发票和各种税费单据齐全,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确认无误后,按照合同货物价格的85%进行支付。
(2)第二期支付:当一年保修期后供货人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最终验收证书经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货物价格的15%,该费用等同于本合同的质量保留金。
(3)采购人有权从任何一笔支付款额中或从履约担保金中扣除根据合同规定供货人应支付的罚款和赔偿。
9.3支付地点
采购人向供货人的支付应按合同规定货币支付到合同协议书中指定供货人的银行帐户中。
9.4保留金的扣留
当供货人在保修期内,未能履行质量保证服务或未能提供相关服务,采购人可扣留其保证金。
9.5支付时间和延期付款利息
采购人同意接收设备后的28天内予以支付,如果采购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付款,则采购人应按同期采购人开户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供货人支付全部未付款额的利息,付息时间从应付而未付该款额之日算起(不计复利)。
9.6付款方式采用:由采购人直接支付供货人设备款。
10.品质保证及检验
10.1所有供货厂商,必须持有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中国有关行业技术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和试验设施;能够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引用的设备标准和试验规程对其产品性能和质量进行测试和检验;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以保证设备的品质和及时供应。
10.2本次招标的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符合本项目技术规格的要求。所有提交的设备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
10.3供货人应按采购人代表的要求,在制造、加工地点或在现场对设备进行检查、量测和检验。供货人应提供一切正常需要的手段,按照采购人代表的选择和要求,进行检验,检验测试费用由供货人承担。采购人代表的监造和检验不能免除供货人对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采购人代表的监造和考察费自行负责。
10.4供货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在设备最终验收后的保修期内,供货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5对设施的检验,包括技术规范所指明的:制造厂的检验,指定权威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交货点的检验(开箱检验),以及设备安装后检测、试运行和调整测试等,其目的是检查设备的所有技术性能和保证均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因接收试验时,如设备未能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该设备,供货人将承担因此产生的设备修理和材料费用,人员费用等。
11.索赔
11.1根据上述第10条的有关规定,提供给本采购项目的设备,经过在生产厂内和现场抽检后并不能解除供货人对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若在保修期内,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现所用设备存在质量缺陷将影响设备运行质量时,采购人有权向供货人提出索赔。
11.2由于供货人未按采购人提出的设备计划及时到货,直接造成供货工期的延误,则供货人必须向采购人支付拖期违约的损失偿金。拖期损害赔偿费为每天10000元,其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的10%。
11.3在保修期内,供货人应对由于更换、残缺、损坏而引起的合同中断负责,设备的保修期应随着设备中断时间的延长而延长,设备和已更换的设备的保修期应为不少于12个月。
11.4由于采购人的原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单方面宣布合同中止;或无正当理由的设备拒收等,供货人有权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11.5如果出现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特殊风险损害,使合同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则采购人与供货方均不应承担责任。
12.税金
12.1供货人对所提供的设备应按我国法律和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3.履约担保
13.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
13.2履约担保金的退还
采购人将在第一次货款支付的同时把履约担保金退还给供货人。
14. 合同执行期间的价格调整
本项目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调价。
15.供货人的违约
15.1供货人应按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组织供货安装和服务,如超过供货计划14天仍未能供货,应视为供货人违约,执行第11.2款规定。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金。
16. 争端的解决方式
16.1无论在否定和终止本合同之前或之后,如果采购人与供货人之间关于合同的任何争端,首先应设法对争议进行友好调解。
16.2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此争执采用诉讼方式解决,诉讼机构为项目采购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
17.合同的生效、终止与变更
17.1本合同的生效时间,以采购人与供货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17.2本合同的终止时间,为保修期满后。合同失效后,采购人与供货人均不再受本合同的约束。
17.3采购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供货人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发包人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
(4)供货人提供的服务。
如果上述变更使供货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供货人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采购人的变更指令后30天内提出。
18. 转让和分包
18.1 本合同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19.适用法律
19.1约束本合同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合同应据此解释。
20.行贿和受贿
20.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供货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采购人行为或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因供货人的上述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供货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采购人有权终止本供货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1.其它
21.1安全、文明
(1)供货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采购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安全管理要求。
(2)供货人在供货过程中应做到文明供货,严禁破坏及污染正常运营的原有道路及道路设施。如果因供货人的自身原因导致安全、文明方面责任,尤其全部承担。
21.2公路通行费:
为本运送本合同拟供设备运输经过相关收费公路的通行费用,均由供货人自行按章缴纳,并在报价时分摊入设备报价清单的相关细目中,不单独报价。
供货人在供货过程中所使用的运输车辆,要求车况良好,禁止将不允许上高速公路的车辆作为设备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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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 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格式

本协议是由 (采购人名称,以下称“采购人”)为甲方和 (供货人名称,以下称供货人)为乙方,就 项目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即:
(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及补遗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合同条款;
(5)技术规范和相关服务要求;
(6)已标价设备报价清单;
(7)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任何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按上述合同文件规定,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 元)。上述总价之细目在投标函及设备报价清单中约定。
4.供货人项目负责人: 。
5.供货质量符合 标准。
6.供货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招标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供货人支付合同价款。
8.供货人应按照采购人计划供货,供货期为 天。
9.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供货人:(全称) (盖单位章) 采购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职务)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致: (采购人)

鉴于(供货人名称)(以下简称“供货人”) 与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签订 (项目名称) 招标第 标段合同协议书。为保证按合同规定完成本标段的设备供货,我方愿意对招标人出具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为本采购项目的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履约担保的义务是:如供货人在履约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采购人可以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扣除供货人应支付的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招标人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供货人按本履约担保所应承担的义务。
本担保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采购人按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13.2款执行完毕之日起失效。

供 货 人:(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姓名)(印刷体)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规范和相关服务要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多功能除雪车作业车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技术规格
1名称:多功能除雪车
2设备主要用途:清除高速公路路面冰雪
3设备数量:1台
4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
5到达站:成都
6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带“★”的条款为主要技术指标,供应商如未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6.1生产厂家和型号
6.2★整车要求:多功能除雪车包括自卸底盘车、前置除雪板、中置滚刷、后置撒布机、液压系统五部分;除雪铲、除雪滚刷、撒布机及配套液压元件为知名成熟品牌。
6.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公告信息及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附加税图册等文件。

序号投标人技术规格

6.4★配备水罐一个,容积13m3,带低压洒水系统,用于夏季洒水工作,水罐与撒布机能够互换。
6.5自卸底盘车
6.5.1★多功能除雪车底盘为国内知名重卡自卸车,总质量≥25000Kg。底盘车自卸车厢体长≥5600mm、宽≥2300mm、高≥1500mm(高度尺寸内不允许有插接活板),货箱容积≥19m3。
6.5.2★发动机功率≥249kw,国四排放标准,冷启动。
6.5.3驱动6×4,轮胎12.00R20,配空调。
6.5.4轴距≥4125mm+1350mm。
6.5.5除雪设备由车载液压系统驱动,发动机通过全功率取力器直接取力,前置除雪板和中置滚刷共用一套系统。
6.6中置滚刷
6.6.1★为保证中置滚刷除雪过程中的安全性,中置滚刷采用中置液压马带动变速箱驱动,非双侧驱动及链条驱动。
6.6.2滚刷直径≥500mm,滚刷刷毛宽度≥3200mm,具有外罩保护,并具备压雪功能。
6..6.3滚刷转速≥600转/分钟;
6..6.4滚刷采用整体式结构,滚刷刷毛采用优质聚丙烯,滚刷刷毛拆卸方便,安装形式为套筒植入式。
6.6.5滚刷具有辅助轮支撑,滚轮升降液压调节,刷毛离地间隙精确可调。
6.6.6滚刷重量≤500Kg,作业时速50Km/h。
6.6.7左右偏转角度±30°。
6.7前置除雪板
6.7.1★除雪板宽度≥3600mm,工作宽度≥3200mm,高度≥1300mm。除雪板重量≥1000Kg。
6.7.2除雪板采用全塑板面结构,板面弯曲流线型设计,具有抛雪功能。板面有钢制框架保护,具有抗撞击能力。
6.7.3铲刃结构:雪铲铲刃采用橡胶与钢制双铲刃结构,以应对不同路况雪情。钢制铲刃与橡胶铲刃能通过液压升降快捷互换。
6.7.4除雪板具有自动避障、自动复位功能,钢制铲刃避障形式分段式液压避障,
以保证除雪作业安全平稳进行。
6.7.5前置雪铲能应对压实雪,具有强制下压功能,保证在短时间内清除压实雪。
6.7.6除雪板左右摆动角度±30°。
6.7.7作业时速60Km/h。
6.8后置撒布机
6.8.1★料仓容积:≥13m3,保证能放置于底盘车货箱内。
6.8.2撒布宽度:1.2-12m。
6.8.3撒盐量控制范围:≥ 5 g/m2,撒砂量控制范围:30-350g/m2。
6.8.4防腐措施:要求撒布机面漆采用静电喷涂工艺采,着漆牢固、均匀,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保证漆面无腐蚀、裂纹、剥落和变色等现象,即使在不慎刮掉漆的情况下,周边部位油漆也不会出现起皮剥落现象。
6.8.5物料输送形式采用钢链履带物料输送系统,履带宽度≥450mm。
6.8.6拨料盘采用直出料口式,撒布方向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驾驶室内遥控,无需手动,撒布机出料口高度可进行多档调节,以适应不同车型,调节档数≥9(提供图片证明)。
6.8.7配备固定钢丝绳及张紧器不少于四套。
6.9液压系统
6.9.1多功能除雪车上装设备的液压系统由柱塞式变量油泵、比例阀(敏感测试功
能)和手动电控叠加阀2种阀块、散热器、旋转马达、油箱(具有油位显示)、控制器组成。
6.9.2★柱塞式变量油泵排量≥130ml/r,连续工作压力25Mpa,泵最大流量≥200L/min,(须提供柱塞式变量油泵的型号和工作参数表)。
6.9.3中置滚刷旋转液压马达为耐高压高扭矩型,马达工作的扭矩≥850N.M。
6.9.4★控制器:工程手柄集成控制,带有液晶显示及背景光源。(提供图片)
6.10车辆尾部配备足够指示雾灯和夜间工作照明灯,车辆顶部安装红色示警灯
6.11整车颜色为工程黄
6.12车辆应使用符合中国标准的燃料、发动机机油、润滑剂及液压油等
6.13※车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国家发改委汽车产品公告上有登载,确保产品能够在当地车管所上牌照。厂家负责办理有关车辆牌照等手续。
6.14车辆装仪表及标牌说明一律公制
6.15融雪剂种类:无机盐或环保盐,或其他类似产品
7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的技术条件
7.1投标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和独立部分的分别报价
7.2投标设备的主要配套件清单(型号、制造厂家)
7.3随机免费零配件清单及推荐的两年零配件、易损件清单及价格
7.4除随机免费配送的零配件和专用工具外,还必须免费配送二套除雪滚刷刷毛。
8随机提供的技术文件
8.1设备与配套件的合格证明书
8.2设备与主要配套件的使用与维修保养说明书,以及每台设备提供底盘及除雪撒布车说明书各2套
8.3设备零部件及易损件图册,每套设备提供2套
9验收标准:按本标书中的各项指标、规格、性能以及生产厂家提供的正式验收技术文件进行验收
10设备验收签字的保修期内,应免费维修。并保证及时供应零配件。
11供应商应在招标人的协助下,完成所有车辆在当地车辆管理所的牌照上户。不能上户的车辆,招标人有权退货,供应商应无条件的全额退款
12技术服务
12.1中标方厂家免费负责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
12.2供货人将按照每台车派出1~2人到设备使用地进行培训。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培训期间的往返机票及一切国内发生的费用由供货人自行负责
12.3★供货人必须在川渝地区设有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2.4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人技术规格”项目,投标人必须依据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规格参数逐项添入
13附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级产品公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文本及外观照片、文本及外观照片

二 .技术性能及服务要求
1、机械设计合理,制造工艺先进,安全装置齐全可靠。部分总成件采用进口件或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并提供书面证明。操作灵便,可维护性强,产品型号应是近二年的最新产品,车辆应在国家发改委汽车产品公告上有登载,在当地车管所上牌照不受质疑。
2、标准配置包括保证设备正常工作所需的附件、工具和随机备件,并有装箱单、零配件目录。随机配有使用保养说明书、发动机保养说明和零件另册,并附中文版。有可供用户和供货人双方操作的验收标准或条款。
3、所供设备的漆面必须是原厂漆面,应清洁光亮,不得有脱漆、色差、划痕和瘪窝。设备内部的座椅及其他内饰件应完整清洁,不得有划伤、污点,使用时应方便灵活。设备内、外部的灯光应齐全、有效。
4、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不得有异常响声,制动装置(包括手制动)和转向应灵活、有效;动力性能和经济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尾气排放及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
5、供货人应主动协助使用方对设备进行检验,查验发动机号、底盘号,交付所有证件、工具和主、副钥匙。
6、供货人应主动协助使用方做好新设备的走合期保养;当发生故障时,供货人应主动与制造厂联系解决维修或索赔问题。
7、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零部件发生丢失或损坏,供货人应主动协助使用方操作人员按优惠价格配到原制造厂生产的优质零部件。
8、供货人应在川、渝两地设有服务网点,零配件供应公司持有营业执照和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设备出现故障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
9、本次采购设备保修期12个月,交付后应免费派人员安装、调试及培训采购人操作人员以保证设备质量不致偏离技术规范和正常运行的要求,此项调试、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0、供货合同生效后,供货人每台设备都须提供全部的质量资料(质量认证、国家汽车强制性3C认证、产品说明书和原厂车辆产品合格证);提供设备主要部件的配置性能参数;提供保养、维修操作规程、保修期限;本报价中应包括汽车上牌服务,销售、售后服务、随车工具、一切税费、运输费及保险费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文技术资料二套,含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提供采购人,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要求。
11、供货人必须协助采购人完成所有车辆在当地车辆管理所的牌照上户。不能上户的车辆,采购人有权退货,供货人应无条件的全额退款。


三、技术服务及培训计划
(一)技术服务
设备供货人为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在设备交付使用方后,提供如下技术服务:
1.随设备提供《使用说明书》、相关配件。
2.设备到达使用方后,安排技术服务人员现场技术讲解及操作培训,并对使用要求和日常维护进行详细介绍。要求达到设备负责人员懂设备结构和使用性能,设备操作人员懂基本维护常识,掌握一般的使用技能和长期保养及易损件的更换方法。
3.技术服务人员在设备交接后提供采购人伴随服务若干日(根据具体设备确定时间),以确保使用方能够正常、安全使用各种设备,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故障。
4.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在保修期内对交付设备进行定期巡访。
5.在设备交付使用方后,设备供货人将及时提醒并积极协助使用方对设备关键部位按时进行保养。
(二)培训计划
设备供货人在设备交付使用后,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及使用功能的有效发挥,将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培训。培训计划如下:
1.对照使用说明书,设备供货人技术培训人员将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功能构件及操作装置的讲解说明。
2.按使用说明书,设备供货人技术培训人员将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基本实际操作培训。
3.采购人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操作人员接受以上的现场讲解及实际操作培训。
4.上述基本条件具备后,采购人操作人员方可单独进行操作。为保险起见,设备供货人可应招标人要求提供伴随服务,尽可能地保证使用方操作人员熟练操作。
5.到不同现场条件下的使用,另设备供货人技术人员有权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以确保设备的正常和可靠运行。
6.设备供货人技术培训人员除对使用方操作人员进行上述实际操作培训外,还应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基本日常维护培训。
7.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讲解设备易损件的使用位置和更换方法,并对推荐选择的备品、备件逐一讲解其功能,以达到要求的使用效果。
8.全程技术培训结束后,设备供货人技术培训人员要对培训内容进行总结,并与使用方操作人员进行座谈,请使用方操作人员填写售后服务工作评定意见卡。

四、售后服务承诺

设备供货人对其产品售后服务部郑重承诺如下:
(一)产品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与支持(详见《技术培训及培训计划》)
1.对其销售产品提供《使用及维护说明书》。
2.产品销售后,将派技术师对产品使用及维护对使用者进行免费专业培训,至使用者完全掌握为止。
3.对销售产品的使用和维护提供终生技术支持。
(二)产品的维修与费用
1.销售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同时对出售产品负责,产品出现质量、故障、事故问题直接与该产品销售人员反馈,由销售人员进行内部协调,针对出现问题予以处理。
2.对于客户反馈产品质量、故障、事故问题4小时内予以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3.出售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将免费予以维修并更换相关配件。
4.出售产品在保修期内由于采购人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将免费予以维修并按成本价格收取需要更换配件费用。
5.出售产品在保修期外损坏,将免费予以维修并按优惠价格收取需要更换配件费用。
6.出售产品备有大型易损件库存,终生提供配件。
(三)产品的跟踪、巡查及客户走访
1.销售人员将对产品质量、日常维护、使用状况予以跟踪,并针对出现问题予以解决、提醒、指导。
2.售后服务人员将对产品定期进行巡查,对产品质量、日常维护、使用状况给予解决、提醒、指导。
3.将定期进行客户走访,对于客户反馈产品质量、日常维护、使用状况等问题予以安排解决。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设备报价清单
五、拟委任的本合同负责人资历表
六、设备关键技术指标偏差表
七、提供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及规格的详细描述
八、项目执行建议书
九、售后服务承诺书
十、资格审查资料
十一、投标人可以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果有)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1)我们仔细阅读了G76厦蓉高速公路(纳黔)除雪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并对它们没有保留;
(2)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计划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
(3)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作为G76厦蓉高速公路(纳黔)除雪车采购项目第 标段投标总报价;
(4)我方的投标函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函送交截止日期起120 天的期限内保持有效,且对我方保持约束力,在该期限到期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被接受;
(5)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承诺提交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我们完全理解,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函及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8)随同本投标函,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担保。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未能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担保金,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
单位性质: ;
地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全称)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采购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本项目有效投标投标期内。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年 月 日

注:1.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满足下列要求: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委托代理人只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授予他人,否则招标人将认为其授权无效;
(3)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后)正本之中。公证书须是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2.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人同时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回执单或现金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此处。
四、已标价设备报价清单
4-1、设备投标报价清单说明

1.本设备投标报价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和解释,投标人在报价前应仔细阅读有关文件。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本设备投标报价包括生产、采购、安装、调试、运输、培训、移交、保修期内的后期维修服务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报价中主要包括a.基本报价,即国内厂商的出厂价或国外厂商的到岸价;b.各种税费;c.国内运输费,货物装卸费及杂费;d.现场质量检测费;e.上牌费用(需业主提交的保险费除外);f.技术培训服务费;g.强制性配件和专用工具费;h.保修期内的后期维修服务费用;m.保修一年内的随车备件和专用工具等。
3.清单中所列设备数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供货人按规定标准进行生产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4.算术性修正
4.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投标函大写金额不一致的,以投标函大写报价金额为准。
4.2如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不影响投标报价排名,则不需投标人确认。如果影响到投标报价的排名,则需取得投标人的确认。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
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2、设备投标报价清单

标段名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位细目单价(元)合计金额(元)

NQ1多功能除雪车车1台整车单价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五、拟委任的本合同负责人资历表
拟在本标段
担任职务
姓名
职务/职称
学 历
经 历
联系电话
备 注

注:应附负责人的身份证的影印件或复印件。



六、设备关键技术指标偏差表

编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拟供设备偏差
情况
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及配置生产制造商
及原产地主要技术指标及参数
1
2
3
4
5
6
注: 1、根据第五章《技术规范和相关服务要求》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列出关键指标(带*号的设备指标)。
2、投标人应据实提供所投设备能达到的各项性能指标数据。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七、拟提供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及规格的详细描述

(1)产品组成系统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2)关键元器件明细表(包括制造国别和厂名);
(3)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4)详细的交货清单(含随车配件的专用工具及配件);
(5)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6)投标人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
(7)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等);
(8)根据第五章《技术规范和相关服务要求》的“采购设备基本规格、技术参数要求一览表”要求据实填写拟提供带*号的设备指标。

八、项目执行建议书

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项目执行建议书(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
要求 内容
设备生产安排和运到现场的计划
对关键设备、重要设备免费维护期长短的承诺
保修期技术服务保证措施及承诺
其他应说明事项

2、进度计划表
进度计划表
工作时间
设备生产
设备运输
设备调试
培训
总供货期

九、售后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全称):

作为 (项目名称) 的投标人在此承诺:若我单位提供的设备在(项目名称)中标,我方将在后期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一)产品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与支持(详见《技术培训及培训计划》)
1.对其销售产品提供《使用及维护说明书》。
2.产品销售后,将派技术师对产品使用及维护对使用者进行免费专业培训,至使用者完全掌握为止。
3.对销售产品的使用和维护提供终生技术支持。
(二)产品的维修与费用
1.销售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同时对出售产品负责,产品出现质量、故障、事故问题直接与该产品销售人员反馈,由销售人员进行内部协调,针对出现问题予以处理。
2.对于客户反馈产品质量、故障、事故问题4小时内予以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3.出售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将免费予以维修并更换相关配件。
4.出售产品在保修期内由于招标人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将免费予以维修并按成本价格收取需要更换配件费用。
5.出售产品在保修期外损坏,将免费予以维修并按优惠价格收取需要更换配件费用。
6.出售产品备有大型易损件库存,终生提供配件。
(三)产品的跟踪、巡查及客户走访
1.销售人员将对产品质量、日常维护、使用状况予以跟踪,并针对出现问题予以解决、提醒、指导。
2.售后服务人员将对产品定期进行巡查,对产品质量、日常维护、使用状况给予解决、提醒、指导。
3.将定期进行客户走访,对于客户反馈产品质量、日常维护、使用状况等问题予以安排解决。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9-1 川渝两地服务网点情况表

项目四川省重庆市
服务网点名称
地 址
电 话
传 话
传 真
注 册 日 期
营业执照号
经营范围
制造厂是否授权
近三年的营业总额
与本投标货物有关的其他说明
注:须提供维修点的营业执照和维修资质等级证明或营业执照和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供货人必须在川渝地区设有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并提供维修网点大门及厂房照片或营业执照、资质和制造厂商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联系电话等相关证明资料。

9-2 人员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时间地点











十、资格审查资料
目 录

10-1 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10-2 税务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10-3 生产许可证(制造商生产许可证或代理商提供的其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10-4 投标人(生产制造商、代理商)一般情况表及制造商授权书(仅代理商提供)
10-5 销售业绩情况表
10-6 车辆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国家发改委汽车产品公告上的登载证明及拟提供设备的检验报告证明。
10-7 近年财务状况表
10-8 近年履约信誉情况



10-1 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10-2 税务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10-3 生产许可证(制造商生产许可证或代理商提供的其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10-4、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主要业务
营业执照1、编号及年度
2、营业范围
3、发照单位
建立日期现有职工总人数(人)固定资产净
值(万元)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1、地址: 2、电话:
3、邮编: 4、传真:
开户银行1、名称: 2、帐号
生产或销售本招标产品的日期及讫今总数量


10-4-1、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格式(仅代理商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招标人名称) :
我们 (制造商全称)是按 (国家名称)的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定和委派按
(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全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名称) 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予 (贸易公司全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认可和确认 (贸易公司全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注:1、此授权书格式仅供参考,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原已经有授权书,只要授权书上有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签字且有效,加盖了双方单位工作,实质性授权内容满足要求,招标人均予以接受认可。


10-5、销售业绩情况表
(2013年8月至今)
设备名称日期数量
(台)购货单位联系
电话使用
情况






















注:业绩(销售业绩指该品牌的高空作业车的销售业绩可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其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或以上单位的累计销售业绩)资料应提供购销合同或发票证明或采购人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10-6、1、车辆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国家发改委汽车产品公告上的登载证明
2、拟提供设备的检验报告证明(如果有)
?
10-7、 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单位 2015 年
一、注册资金万元
二、净资产万元
三、总资产万元
四、固定资产万元
五、流动资产万元
六、货币资金万元
七、流动负债万元
八、负债合计万元
九、营业收入万元
十、净利润万元
十一、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
注:本表后应附2015年经审计的会计师事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10-8、近年履约信誉情况
项 目投标人情况说明
1.投标人是否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是否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如涉及经济纠纷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责任附相关材料,如不涉及则不附。);
3.投标人是否提供虚假材料。
注:近3年(自合同签订时间2013年8月以后)涉及费用50万元以上的经济纠纷,违纪违约等情况应如实填写并说明处理情况和结果,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不通过资格审查。若没有,填“无”。


十一、投标人可以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果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雪车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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